本官死后 第83节(第3/4页)

范家虽已迁南京,然其先祖乃成祖皇帝时的靖难功臣。下官发信时,范家女失踪已逾七日,且此前顺天府已转交六具失踪女尸,范家女性命危在旦夕。下官思及圣上当日所言,再三斟酌后,决定以人命为先,事及从权,且已做好事后报上准备,尚书大人可着人至理事厅柜中,取下官未报文书。”

    黄尚书点头,示意左右去取来。

    不多时,左右携文书返,黄尚书拿来过目,见文书所书日期,确为发信当日,言辞之间再三告罪,并说明缘由。

    《大明律o吏律》中,虽提到严禁擅勾属官,且若事因奏不奏,更罪加一等。但也有特例,若遇紧急军情或特指钦差时,可灵活处理,不遵此例。

    张绮所为,看似两不沾,但他言下之意却又以陛下所言善待功臣之后为行事准则。那么,这则在翰林院中提到的口谕,是否可算作特旨钦差呢?

    黄尚书陷入了深思。

    张绮跪在堂下,见上方久久没有回音,心下终定。只要今日堂上无法直接定下他“忤逆勾结”之罪,那么接下来的堂审,他便有了翻盘的余地。

    半晌,黄尚书开口道:“既然张少卿提及圣意,那么此事便交由圣上裁决。”

    边上的胡寺卿眼皮一跳,黄尚书方才已经重新改称张绮为“张少卿”,说明其默许张绮暂时解除戴罪之身,仍以朝官看待。

    于是,他紧跟着道:“既如此,庭月也别跪着了,先起来吧。”

    “谢三位大人。”

    “来人,给张少卿看座。”

    张绮一案被其三言两语暂时搁置,黄尚书回转目光,望向堂下二人:“应天府工部给事中提告你二人和奸,按律,‘

    凡和奸者,杖八十;有夫,杖九十

    ’,本官先记你二人廷杖九十,你二人可有异议?”

    范、杨二人默然不语。

    黄尚书掷签一条于地,着文书官记下,接着道:“罪人杨衡流窜各州府,奸掠妇人,并行杀害,手段残忍,百死难赎,今日本官判你凌迟之刑,你可有异议?”

    杨衡正要说话,却听得近旁忽然传来一句:“此事,下官还有异议。”

    黄尚书眼皮一跳,望向才刚刚脱身的张绮:“此案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张少卿还有何异议?”

    “下官对于杀杨衡一事没有异议,下官的异议在于,杨衡此前逃离范家时,他的卖身契书,究竟是在范家手中,还是已随堂下犯妇一并转入郑家?”

    范凝闻言忙道:“妾身嫁入郑家时,所带婢妾文书,亦已归属郑家所有。”

    “那么,也就是说,杨衡逃走时,是以郑家奴婢的身份逃走的?”

    “没错。”

    张绮嘴角一勾,拱手道:“各位大人,

    《大明律o名例律》曰,‘凡家人共犯者,谓奴、婢、雇工人共犯,以尊长为首’。《大明律o刑律o人命》又曰,‘家长知情不阻,杖一百’,若失于觉察,则罢官免职

    。杨衡既为郑家奴婢,郑家理应对其有监管之职。既不察,且纵其妄害多条人命,郑家作为主人,依律必须承担责任。郑熙是知情不阻,还是失于察觉,下官以为,还请堂上再议。”

    黄尚书点了点头,道:“传郑熙上堂。”

    郑熙很快就被传唤上堂。

    他今日是作为证人,一直候在后堂的,听到传唤,一想到很快他便能将这两个让他丢脸至极的贱妇处之极刑,心头便一阵快意。

    “下官南京工部给事中郑熙,见过诸位大人。”

    抬起头来,他看见本该与那两名贱妇跪于一处的张绮,居然赐坐一旁,心下一愣。

    但他并未多想,只当是张绮自有本事为自己脱身。

    “郑给事中。”黄尚书开口问道,“这杨衡可是你郑家家奴?”

    郑熙点头道:“不错,这淫贼乃是三年前随着她贱……主子,连人带文书身契一并入的我郑家。身为奴婢,竟与主家夫人行合奸之实,实在是败坏门风,悖逆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