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第1/4页)

    南国的秋,比夏还热烈,俗称“秋老虎”。

    过午时分,外边已没什么露头在外的路人,只剩下高低交错的蝉声,在热浪里奏鸣着独特的交响曲。

    方衡律师事务所的招牌,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窗下的一丛向日葵,正扬起笑脸,追逐着天空中那最闪耀的光芒。

    刚回到所里的林星遥,急不可耐地扯开自己的衬衫领口,袖子也早就凌乱地卷到手肘,露出戴着名表的骨感腕子——

    生长在京城的他,一熬完毕业就应自己的师兄程奕朗之邀来到位于祖国南部的z城,但四年过去,秋老虎和回南天还是他难以逾越的天气之坎。

    “辛苦啦,星星哥!”

    夏晴仪笑眯眯端了一碗绿豆百合汤置于林星遥面前的桌上,大大的眼睛亮晶晶,圆圆的脸蛋红扑扑,像极了年画娃娃。

    “唔……”

    林星遥咕噜咕噜一口气整碗下肚,才赞下半句:

    “绝了!还有不?”

    “喏,单给你留的,他们都吃过了。”

    “还是我妹疼我。”

    “那当然!”

    林星遥接过青花纹样的瓷碗仰头就灌,喉结急促滚动着,锁骨附近细碎汗珠隐约闪着光。

    夏晴仪托着腮看他优雅地狼吞虎咽,心里第一万零一次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什么叫雌雄同体的美颜?

    这便是了。

    第一次在方衡见到他,夏晴仪就体会了一把“惊为天人”的感觉,呆愣了近一分钟。

    那是连电视上什么明星都比不过的漫画建模脸。

    脸型的骨骼感并不强,轮廓偏阴柔,下巴微微翘。五官没有任何短板且配合得天衣无缝,同时结合了男生的锋利和女生的精致。

    左边耳朵垂有颗小红痣,被好似能反光的冷白皮衬得有些妖冶。浓黑英气的剑眉之下,一双凤眼慵懒而随性,睫毛长得能放火柴棍。坚挺的鼻梁下,不薄不厚的唇,唇角在几不可见地上扬,颇有些玩世不恭的态度,好像在说,又来了个被自己美貌惊呆的蠢货。

    不知道是因为185的身高,还是因为他天生自带的贵气,压迫得她只能仰望,直到发现了好像刚起床没梳的凌乱发型,发顶还有不温顺的一撮微微翘起,这才稍稍减了点仙味儿。

    等她终于免疫了那张脸,敢拒绝他的持靓行凶,已是至少一年以后。

    据说大一那年京城高校辩论赛最关键的那场就是他凭这张脸横扫四方,最后挺进总决赛,气得对手学校投诉他们用美人计。如今这“美人计”也让他在与客户打交道中如鱼得水,男女通杀。

    感觉终于活了回来的林星遥放下碗,随手扯了张餐纸抹嘴:

    “谁要娶了你,下半辈子可就幸福喽。”

    “什么娶不娶的,我才21呐。”

    虽这样说,夏晴仪还是不由得脸红了。

    “一般人我师父肯定不能同意,不过,如果是那谁——”

    林星遥下巴朝外扬了扬:

    “巴不得你明年毕业就定下来呢。”

    “谁……啊?”

    夏晴仪下意识也看向那个方向,隔着茶水间的窗框,透过半幅磨砂玻璃,正好对上独立办公室里程奕朗翻阅案卷资料的侧颜。

    “哼!你欺负我!”

    夏晴仪扁扁嘴,作势要夺林星遥手里的碗,后者则眼疾手快把食护走。

    “天地良心,就为这绿豆汤我也不能啊!”

    状似失落地:

    “唉,哥哥我就没有这种福气了。”

    “星星哥……”

    夏晴仪知道,林星遥不仅是gay,还是一个失恋多年的资深单身狗。

    她很好奇,这么个绝色美人会被什么样的人甩,可林星遥没透露过其他,她也就仅仅知道这些。

    “所以,你不能剥夺我蹭吃的权利。说好了,以后你俩结婚家里也得给我留双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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