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第2/3页)

气的,但是在听说白敏其实前面已经收了陆建明的镯子后,他一下气不打一处来了。

    金镯子送在他前头,他忍了。现在连白敏收下镯子,都赶在他前头是怎么回事?

    白敏:“小烽啊,钱不是这么乱花的。你还年轻,现在就这样大手大脚……怎么了,说你两句又这样。你现在是什么表情,收回去。三,二。”

    陆建烽可不管这些。凭什么陆建明可以,他就不行??

    他不信。

    在陆建烽这两天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无所不用其极的撒泼打滚下,白敏终于耐不住软磨硬泡,感觉这样下去他会纠缠个没完没了。白敏松了口。

    白敏最后只能无奈说:“知道了知道了。那先放在我这里,替你保管着。等你以后长大了再还给你。”

    不管怎么说,最后的结果是终于是肯收下了。是陆建烽想要的结果。

    白敏答应他的那天,是陆建烽第二次看见他戴上自己选的那只镯子。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简约款的素圈金镯扣在腕间,亮闪闪的金与凝白的皮肤相得益彰,一直到指尖都显出几分温婉。看画面就感觉整只手香香的。

    白敏的手腕也不空。但是戴上别的镯子,和戴上他的镯子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开心啦?”白敏问他。

    眼前戴着镯子的那只手伸了过来。伸到近前,往上,落在他的发顶上揉了揉。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带有目的送出的镯子,看见白敏真的戴在手上了,心上又有种无可比拟的满足感。

    陆建烽被摸得眯起眼睛。

    手沿着轮廓滑下来。他歪头靠进那只手心里,又用脸、用整个脑袋去磨蹭那只手。

    有时候他真的能理解为什么玉会有触手生温这种唬人的说法。

    因为不是唬人的。

    人类的皮肤能细腻到这种程度,摸上去后能吸住你的手。就,能明显和自己之间隔着一层粗糙。这粗糙是他的皮。

    柔润,细腻,温软的。深吸一口。

    陆建烽现在能把把他手上的香气全部都一口气吸进肺里。

    他要如何,才能天衣无缝鬼斧神工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刺探出现在陆建明在白敏心目中的位置呢?

    到底是什么位置呢?

    ……对啊。

    陆建烽心想。

    他占了你心里多大的位置呢。

    “哥,”他在柔软的手心里睁开眼睛,静静问:“我和陆建明送的镯子,你喜欢哪一个?”

    白敏自然道:“当然是喜欢小烽送的。”

    “真的吗?”

    “真的。”白敏的声音轻声地在他上方响起:“哥最喜欢小烽送的镯子了。”

    “那陆建明和我呢,”陆建烽问:“你更喜欢谁?”

    白敏道:“你乖乖听话的话,就喜欢你。”

    陆建烽安静片刻,然后闷声说:“你又骗我。”

    白敏瞧着他的表情,随后笑了。“是真的。”白敏道。

    陆建烽又问:“陆建明最近还找过你么?”

    最近陆建明搬家,白敏每天回他们旧的家里收拾各种各样的东西。两人这段时间联系频繁。

    白敏无奈,拿他没辙地说:“没找没找。怎么还能天天找呢。”又补充一句:“他又不是你。”

    要让另一个人喜欢上自己,通俗来说,一般叫做追求人。

    陆建烽已经开始疑惑,自己一开始怎么就会把步骤搞错呢。对啊。应该先追求再交往才对。这就是白敏不肯答应和他在一起的原因吧。

    所以现在陆建烽决定开始认真开始追求另一个人了,最终目标是让白敏爱上他。

    从而忘记掉陆建明那个只会装可怜的人,同时恋爱脑也有了新的寄托对象。最后,就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两个了,真是一举三得。这样一来陆建烽也不用再心烦了。

    追人的步骤无非就那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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