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3页)
,即可签订信使契约。通常会使用被献祭的动物尸骨制作多个媒介,如此,持有者们便可通过媒介召唤信使并通信。
她还特地指出:魔族或者人类都可以用来制作信使哦!
这听起来很邪门,让阿诺米斯更不想用了……
但是一个忽如其来的想法击中了他:反正已经跟魔族讨饭了,再追加一个讨饭对象,似乎也……无伤大雅?
虽然不认为人类会帮助魔族,但试试看又没有损失。
如果不尝试所有的可能,他不会原谅自己的。
趁着无人的深夜,阿诺米斯强忍心理上的抗拒,套上戒指。想想还是没忍住吐槽:这戒指戴中指偏大,但拇指又套不进去,真的很令人烦躁。影视作品里那种众人抢来抢去,最后主角一把抢到戒指戴上的剧情,果然很不靠谱啊[2]。
铭文的内容非常简单:诵吾名以唤吾之形,吾名告死天使[3]——
“加百列。”魔王轻声吟诵它的名。
毫无动静。
无言的尴尬,漫长得仿佛一个世纪。魔王默默地摘下戒指放到一边,羞耻地捂住脸,得亏没人看见这中二的一幕。难道需要什么魔力之类的东西吗?那他好像没有诶。
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思考,一道白色身影撞在窗户上[4]。阿诺米斯有些迟疑,但是那白色的东西似乎撞昏了头,跌到庭院里去了。难道就是这个?想了想,这可不能被卫兵发现,解释不清楚。于是他飞快地冲出去——
然后一个回马枪杀回来,捞起戒指塞到口袋里,再一次飞快地冲出去。
听起来十分高大上的告死天使,原来是只鸟。
那是只翼展超过三米的巨型鹰隼,有着灰白相间、如箭矢尾羽般的羽毛,掉在白花丛中还真不容易找。它好大,阿诺米斯只能拖着它回去,鸟头在楼梯上磕磕碰碰,最后在进房门前咚的一声撞上门框。
鸟爪上绑着一个金属信筒。信筒里是张写满了的羊皮纸。
“……”
事到如今,魔王终于想起了自己是个文盲。
姑且不论勇者给他写了什么……他要怎么写信讨饭?
阿诺米斯这一天动的脑子,比过去一整周都多。他都不知道人的潜力能这样压榨。
稍加思索,一个绝妙的主意浮上心头。
这就是为什么泰尔睡得好好的,忽然被魔王陛下从床上薅起来。作为侍从,他就睡在魔王卧室隔壁的小房间,随时能被叫到的地方。“醒醒,醒醒。”压低了的声音在上方嗡嗡嗡,“快起来,你这个年纪怎么睡得着![5]”泰尔烦乱地挥挥手,眯缝着眼发现叫他的是陛下,一下子就清醒了。
“陛、陛下……?”
“你会人类的文字吗?”阿诺米斯开门见山。反正,魔王不会人类的文字也说得过去。
“?”
“会不会!”
“会!会!妈妈教过一点!”虽然她会的也不多。
“很好。”黑黢黢的夜里,魔王的眼睛炯炯有神,“帮我写封信。”
以下是命题作文:你是李华,是一个邪恶的魔族,你有一个人类好友。最近你家遭了灾,经济情况不太好,需要向好友借点吃的。请以此为主题,写一封长度约三百字的信。
魔王卧室里,阿诺米斯为壁灯填上油,把房间照得亮亮。
泰尔一边小心翼翼地瞅那只吓人的大鸟,一边写信……呀!写错字了!他心虚地划掉。不过陛下好像没什么意见,甚至还欣慰地点点头。受到鼓励,泰尔铆足了劲继续写……粮食?这个单词怎么写来着?不管了,差不多就行,应该能看懂吧?他的字可是被牧师称赞过:你写得很好,不要再写了。
长夜漫漫,一个敢写,一个敢寄。
但凡有一个人问过塞列奴,或者玛尔塔,都不至于发生这么离谱的事。只能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优秀的匹配机制吧……
……
尸体在宴会厅中央堆成了一座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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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特地指出:魔族或者人类都可以用来制作信使哦!
这听起来很邪门,让阿诺米斯更不想用了……
但是一个忽如其来的想法击中了他:反正已经跟魔族讨饭了,再追加一个讨饭对象,似乎也……无伤大雅?
虽然不认为人类会帮助魔族,但试试看又没有损失。
如果不尝试所有的可能,他不会原谅自己的。
趁着无人的深夜,阿诺米斯强忍心理上的抗拒,套上戒指。想想还是没忍住吐槽:这戒指戴中指偏大,但拇指又套不进去,真的很令人烦躁。影视作品里那种众人抢来抢去,最后主角一把抢到戒指戴上的剧情,果然很不靠谱啊[2]。
铭文的内容非常简单:诵吾名以唤吾之形,吾名告死天使[3]——
“加百列。”魔王轻声吟诵它的名。
毫无动静。
无言的尴尬,漫长得仿佛一个世纪。魔王默默地摘下戒指放到一边,羞耻地捂住脸,得亏没人看见这中二的一幕。难道需要什么魔力之类的东西吗?那他好像没有诶。
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思考,一道白色身影撞在窗户上[4]。阿诺米斯有些迟疑,但是那白色的东西似乎撞昏了头,跌到庭院里去了。难道就是这个?想了想,这可不能被卫兵发现,解释不清楚。于是他飞快地冲出去——
然后一个回马枪杀回来,捞起戒指塞到口袋里,再一次飞快地冲出去。
听起来十分高大上的告死天使,原来是只鸟。
那是只翼展超过三米的巨型鹰隼,有着灰白相间、如箭矢尾羽般的羽毛,掉在白花丛中还真不容易找。它好大,阿诺米斯只能拖着它回去,鸟头在楼梯上磕磕碰碰,最后在进房门前咚的一声撞上门框。
鸟爪上绑着一个金属信筒。信筒里是张写满了的羊皮纸。
“……”
事到如今,魔王终于想起了自己是个文盲。
姑且不论勇者给他写了什么……他要怎么写信讨饭?
阿诺米斯这一天动的脑子,比过去一整周都多。他都不知道人的潜力能这样压榨。
稍加思索,一个绝妙的主意浮上心头。
这就是为什么泰尔睡得好好的,忽然被魔王陛下从床上薅起来。作为侍从,他就睡在魔王卧室隔壁的小房间,随时能被叫到的地方。“醒醒,醒醒。”压低了的声音在上方嗡嗡嗡,“快起来,你这个年纪怎么睡得着![5]”泰尔烦乱地挥挥手,眯缝着眼发现叫他的是陛下,一下子就清醒了。
“陛、陛下……?”
“你会人类的文字吗?”阿诺米斯开门见山。反正,魔王不会人类的文字也说得过去。
“?”
“会不会!”
“会!会!妈妈教过一点!”虽然她会的也不多。
“很好。”黑黢黢的夜里,魔王的眼睛炯炯有神,“帮我写封信。”
以下是命题作文:你是李华,是一个邪恶的魔族,你有一个人类好友。最近你家遭了灾,经济情况不太好,需要向好友借点吃的。请以此为主题,写一封长度约三百字的信。
魔王卧室里,阿诺米斯为壁灯填上油,把房间照得亮亮。
泰尔一边小心翼翼地瞅那只吓人的大鸟,一边写信……呀!写错字了!他心虚地划掉。不过陛下好像没什么意见,甚至还欣慰地点点头。受到鼓励,泰尔铆足了劲继续写……粮食?这个单词怎么写来着?不管了,差不多就行,应该能看懂吧?他的字可是被牧师称赞过:你写得很好,不要再写了。
长夜漫漫,一个敢写,一个敢寄。
但凡有一个人问过塞列奴,或者玛尔塔,都不至于发生这么离谱的事。只能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优秀的匹配机制吧……
……
尸体在宴会厅中央堆成了一座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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