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第2/3页)



    虽然魔力印记也能当代餐……喀迈拉银色的眼睛瞟向汲光腰间灯盏里的使魔灯虫。他从没想过会那么羡慕一只虫。

    喀迈拉一如既往紧紧跟着汲光,而从向日葵花海里走出来的巴尔德看见这一幕,当即拔高嗓音,暗戳戳打断和谐:

    “喂——喀迈拉,你过来一下呗?”

    喀迈拉:“?”

    喀迈拉扭头,一动不动,每一根狼毛都透露出抗拒。

    巴尔德:“真的有事找你,啊,小奇迹,我借一下你家护卫犬——没别的事,主要是我之前去王城,发现王城兵营里的装备室没被废墟埋掉,有个小入口能钻进去,所以就想让他和我去试试王城兵营里的护甲,喂,喀迈拉,你也得习惯穿点防护、拿武器了吧?”

    ……如果说汲光因为太纤细小只,只能勉勉强强穿精灵年少时期留下的铠甲,那么喀迈拉就因为太过高大健硕,导致他那么久以来,没捡过任何一个能穿到他上半身还不勒的防具。

    哪怕现在,喀迈拉身上仍旧只有一条掉色的、没有任何防护效果的普通黑色麻裤,还不合身,短了一截,露出了小腿——那还是因为汲光的个人习惯,为了不让人类躲着他,喀迈拉才穿上的。

    平日,喀迈拉依旧靠自己一身厚实皮毛抵御伤害。

    兽人的皮毛固然比许多种族都坚硬厚实一点,但也绝不会有铠甲等防具结实。

    所以,虽说巴尔德主要目的是暗戳戳打散两人,但也的确是发自内心想要去给喀迈拉寻找一身合适的防护。

    ……哪怕这只臭狼人对他心上人好像也有点其他意思,但毕竟只有对方能继续跟着汲光旅行。

    话说回来,谁说一路跟着的,就一定能赢呢?

    死鸭子嘴硬的精灵自我安慰,然后反反复复思考人类的木头程度,而渐渐安心不少。

    ……可能也只有满心满眼都是自己使命,不会被任何事情所左右的人,才能够被神明一次次选中吧。

    汲光也很赞同给喀迈拉换一身装备,既然现在有这个机会,他当然不会让喀迈拉错过。而汲光都已经这么开口了,哪怕再怎么不情愿,狼人也还是一步三回头,跟着精灵去了王城废墟。

    两个大块头从小小的缝隙钻进精灵王城兵营的装备室,并在里头翻来翻去,然后发现这也没有适合喀迈拉喀迈拉体型的铠甲,只有一个能调整宽度,有点点弹性的皮甲可以凑合。

    这不是精灵的工艺。

    巴尔德拿着那套皮甲,绞尽脑汁回忆,最终只能确定,这大概是过去黄金时代他们精灵族和哪个国家外交时,互相赠予的礼物。

    喀迈拉很不喜欢穿皮甲。

    虽然很轻巧,也不勒了,但闷得慌,就像第一回穿裤子那样非常不舒服。但想想汲光的话语,喀迈拉只能绷着耳朵忍耐。

    但这种忍耐,在巴尔德又顺手给他递过来一把精灵骑士大剑后,稍稍开始抵达极限。

    喀迈拉一爪子劈裂了剑,认认真真:“不如我的利爪。”

    巴尔德:“……”

    巴尔德嘴角一抽,恨不得用自己的大剑劈他脑袋:

    “谁让你给我劈裂的啊,你们这群满脑子都是蛮力与筋肉的兽人——武器长度在战斗中是有优势的,你那连匕首长度都不如的爪子利归利,但你自己反应程度到位吗?之前和我对练,你冲上来近战,哪一次不是以伤换伤?”

    然后骂骂咧咧,巴尔德去找了把更结实的。

    一寸长,一寸强。

    一寸短,一寸险。

    看着背大剑回来的喀迈拉,汲光哇哦了一声,对狼人新造型表示鼓掌,并选择站巴尔德那边。

    爪子再锋利,也着实太短了。

    而以喀迈拉的力气,哪怕他不会剑术,就拿着大剑胡乱挥舞,压迫力也很惊人。

    当然,真正和强力敌人战斗的话,还是得练练。不然剑术太差,一个前摇后摇把控不住,反而容易露出破绽。

    汲光:“不过这剑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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