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2/3页)
肩膀上的灼烧感越来越严重,伊缀尔甚至感觉呼吸都开始变得困难。但她毫不在意,她的手掌按在伤口上,伤口迅速愈合。不知道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下来,时间已近雀时,黎明将至,苍白的迷雾于林木间弥漫,涌动在野草遍地的荒野上。伊缀尔从已经四处漏风的房子里搬出一把椅子,就坐在沾满雨露的草地上,不一会儿,伊伦提着黑剑从远处奔来,浑身溅满了血渍,剑尖还挑着一只怪物的头,乍一看很像鲇鱼。看到她安静坐在草地上,伊伦很明显松了一口气。
“不是哭,是鬼头鱼的叫声。”伊伦将那剩下半截的鱼头扔在地上,“也亏得他们能找到这么大一只,格蕃的血刺客,十五人,全部宰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伊缀尔抚摸自己衣服上被血刃刺出的孔洞,当她手掌移开时,衣服已经完好如新,“运气好,只变化了几岁,收拾一下,我们继续出发。”
第7章 无名之辈(1)
暗红色的黄昏自天际坠落大地,但旋即便如潮水消退,让位于幽暗的夜幕。黑夜顷刻间便将大书阁城内层层叠叠的建筑笼罩起来。一弯弦月斜钉在天上,在夜色中分外明亮,光芒下的月相湖波光粼粼,而湖边的纸笔酒馆一如既往热闹纷纷,售卖着麦酒、葡萄酒、熏肉与烤肠给来往的游客、水手、劳工与王公,而它最忠实的顾客永远是大书阁学城中一年又一年来来往往的学徒与博士。
“‘龙的出现,搅乱了诸神的棋局,自此世间之人的命运都陷入了混沌的漩涡之中’,这是第一学年的历史教科书上写的,引用自第三学者贝狄里奥的著作《羽翼狂风》。”酒馆的一张桌子上,凡达边说边摘下脸上厚厚的玻璃镜片。他身材矮小,头发在头顶挽成一个结,他从桌上端起一杯麦酒,朝里嗅了嗅,微微皱眉,“我闻到了一股酸味。”
《羽翼狂风》……魍在自己心中默默记录。他记得那是第三学者贝狄里奥在巨龙显世之后的第十年写就的历史类学术著作,刚一出版便被列为了学城历史学的必读书目,学徒几乎人手一本。
“那是因为他们发酵过了头。纸笔酒馆的酒越来越不好喝了,他们不应该用洛夫伯的小麦,而是应该用夸良尔达的,那里阳光更足,雨水也更多,只有那里的麦子才能酿出最好的麦酒……”坐在凡达右手边的达尔尼吧咂了一下嘴巴,胸前的丝绸领结系得一丝不苟。
夸良尔达的麦酒要比洛夫伯的麦酒更好……魍又在自己心中记上了一笔。夸良尔达公国紧邻洛夫伯的东方,不仅靠海,而且大地的走势更高,境内多丘陵与山地,夸良尔达再往东便是云顶高原。
“我也觉得麦酒不好喝,”费伦是他们在座年纪最小的一位,还有两岁才成年,他梳着长长的头发,黝黑的头发垂下一缕刘海贴在他的额头上
“麦酒不好喝你可以改喝葡萄酒,老板说,那可是正正经经产自永夏群岛的烈日葡萄酒,你觉得呢,魍?”凡达突然转过头问他。
记录被打断,魍有些慌张,摇了摇头:“啊……我、我无所谓,我喝不惯葡萄酒。”其实不止是葡萄酒,所有的酒他都喝不惯,他还记得在他成人的当日,老师曾给了他一壶矮人自酿的狮血烈酒,他整整吐了六天。
“呆子不应该喝酒,最适合他喝的应该是能治疗脑子的草药。”
一个尖细的声音斜插进来,“烂舌头”多恩摇摇晃晃从酒馆的另一头迈着阔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色的绸缎学袍,硕大的银手环套在他的右手腕上叮当作响,一顶蓝宝石头环戴在他的顶上。他没有问任何人的意见,就径直抽出魍身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烂舌头,今天是我们自己人在一起聚会,你好像不是我们自己人,在座也没有人邀请你和我们一起喝酒。”达尔尼皱起眉头。
“得了吧肥猪,你又能有几个钱喝酒?你那有钱的老爸要是知道每年花上好几千枚金币送你来大书阁喝酒,只怕第二天就会从巨人手臂骑马来到学城,把你的嘴巴撕烂。或者他会觉得太过麻烦,直接把你像头猪一样宰掉。”多恩有着一头褐色的头发和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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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哭,是鬼头鱼的叫声。”伊伦将那剩下半截的鱼头扔在地上,“也亏得他们能找到这么大一只,格蕃的血刺客,十五人,全部宰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伊缀尔抚摸自己衣服上被血刃刺出的孔洞,当她手掌移开时,衣服已经完好如新,“运气好,只变化了几岁,收拾一下,我们继续出发。”
第7章 无名之辈(1)
暗红色的黄昏自天际坠落大地,但旋即便如潮水消退,让位于幽暗的夜幕。黑夜顷刻间便将大书阁城内层层叠叠的建筑笼罩起来。一弯弦月斜钉在天上,在夜色中分外明亮,光芒下的月相湖波光粼粼,而湖边的纸笔酒馆一如既往热闹纷纷,售卖着麦酒、葡萄酒、熏肉与烤肠给来往的游客、水手、劳工与王公,而它最忠实的顾客永远是大书阁学城中一年又一年来来往往的学徒与博士。
“‘龙的出现,搅乱了诸神的棋局,自此世间之人的命运都陷入了混沌的漩涡之中’,这是第一学年的历史教科书上写的,引用自第三学者贝狄里奥的著作《羽翼狂风》。”酒馆的一张桌子上,凡达边说边摘下脸上厚厚的玻璃镜片。他身材矮小,头发在头顶挽成一个结,他从桌上端起一杯麦酒,朝里嗅了嗅,微微皱眉,“我闻到了一股酸味。”
《羽翼狂风》……魍在自己心中默默记录。他记得那是第三学者贝狄里奥在巨龙显世之后的第十年写就的历史类学术著作,刚一出版便被列为了学城历史学的必读书目,学徒几乎人手一本。
“那是因为他们发酵过了头。纸笔酒馆的酒越来越不好喝了,他们不应该用洛夫伯的小麦,而是应该用夸良尔达的,那里阳光更足,雨水也更多,只有那里的麦子才能酿出最好的麦酒……”坐在凡达右手边的达尔尼吧咂了一下嘴巴,胸前的丝绸领结系得一丝不苟。
夸良尔达的麦酒要比洛夫伯的麦酒更好……魍又在自己心中记上了一笔。夸良尔达公国紧邻洛夫伯的东方,不仅靠海,而且大地的走势更高,境内多丘陵与山地,夸良尔达再往东便是云顶高原。
“我也觉得麦酒不好喝,”费伦是他们在座年纪最小的一位,还有两岁才成年,他梳着长长的头发,黝黑的头发垂下一缕刘海贴在他的额头上
“麦酒不好喝你可以改喝葡萄酒,老板说,那可是正正经经产自永夏群岛的烈日葡萄酒,你觉得呢,魍?”凡达突然转过头问他。
记录被打断,魍有些慌张,摇了摇头:“啊……我、我无所谓,我喝不惯葡萄酒。”其实不止是葡萄酒,所有的酒他都喝不惯,他还记得在他成人的当日,老师曾给了他一壶矮人自酿的狮血烈酒,他整整吐了六天。
“呆子不应该喝酒,最适合他喝的应该是能治疗脑子的草药。”
一个尖细的声音斜插进来,“烂舌头”多恩摇摇晃晃从酒馆的另一头迈着阔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色的绸缎学袍,硕大的银手环套在他的右手腕上叮当作响,一顶蓝宝石头环戴在他的顶上。他没有问任何人的意见,就径直抽出魍身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烂舌头,今天是我们自己人在一起聚会,你好像不是我们自己人,在座也没有人邀请你和我们一起喝酒。”达尔尼皱起眉头。
“得了吧肥猪,你又能有几个钱喝酒?你那有钱的老爸要是知道每年花上好几千枚金币送你来大书阁喝酒,只怕第二天就会从巨人手臂骑马来到学城,把你的嘴巴撕烂。或者他会觉得太过麻烦,直接把你像头猪一样宰掉。”多恩有着一头褐色的头发和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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