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3页)

药是专为韩浪预备的,冯飞旌不过是个过场,不曾想,乐清平所说的“意料之外”并不仅仅是句敷衍。

    “不可能是你哥的。”柳春风一口否认,像是亲眼见过那物件似的,“别觉得我喝了酒就什么都告诉你,我可是主审,嘴巴严实着呢。”

    “殿下告不告诉我不要紧,可万万别把那东西弄丢了,如此重要的证据放置妥当了么?”

    柳春风向前倾了倾身,压低嗓音道:“压根儿没动地方,灯下黑,懂不懂?连乐清平和仇恩我都没说,省得他们在我哥面前邀功。行了,没时间与你废话,还得打听那东西的主人去。”说着,柳春风又往口中送了一块点心,盘子一推,起身准备离开。

    喝了三杯酒,柳少侠这个“一沾倒”早已是头重脚轻,想扶住身旁的桌子,又分不清三个重影中哪个才是真身,脚下一软,就要歪倒。花月见状,一步上前将他接住,却被他一脚踩住脚背,扎进了怀里。虽说柳春风身形单薄,十六七岁的身量还是有的,直撞得花月一个趔趄。

    当啷,一声脆响。

    从花月的袖兜里滑出一个掌心大的菱花铜镜,铜镜背面深深浅浅地刻着一只白蝴蝶。

    坏事了。

    同一物件,在同样不该出现的时候,从同一处掉出来两次,花月真想给自己一嘴巴。

    “殿下,你掉东西了。”

    拉扯间,冯飞旌看走了眼,以为是柳春风的东西,捡起来,瞧了瞧,还给了柳春风。花月眼睁睁看着,只能暗自叫苦:“白白在悬州府在做了一晚上的梁上君子。”

    “这不是我的。诶?有只蝴蝶,白色的,这是..”柳春风忽地清醒过来,回头看向花月,狠狠地瞪着他。

    花月面不改色心不跳,道:“这不是那白蝴蝶当晚留下的证物么?殿下,你可太不小心了。这次幸好被冯少爷捡到,快放好了,可不敢再丢了。”

    “不要脸。”出了琴室的门,柳春风跄踉跄着步子骂道:“恶人先告状。”

    “你别摔着!”花月上前献殷勤,却又招来一句咬牙切齿的“呸,小偷”,“我都求你将铜镜还给我了,你不肯答应,我有什么办法。”4

    “不给你,你就偷么?!”

    “那不偷怎么将铜镜拿回来?等它长翅膀飞回来?”花月的坏东西尾巴又露出来了,“再说了,是你领我进的悬州府,也是你告诉我证物放在哪,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

    “你!”也不知是风太冷吹得,还是被花月的无赖劲儿气得,柳春风只觉浑身上下都在打着颤,上下牙小鸡啄米似地碰着,他停下脚步怒目而视,憋红了眼圈憋出一句:“你走!我们散伙!”

    花月也愣住了,本以为柳春风顶多不痛不痒的再骂他个“坏东西”、“不要脸”,哪知他小题大做直接放了狠话,心中一酸,道:“走就走,你可别回来求我。”

    说罢,纵身跃出高墙,没了踪影。

    高墙上,晴空湛蓝如洗,高墙下,冯府一片死寂。

    就这么走了。

    柳春风呆呆望着那道直如刀割的明暗界限,胸中五味翻搅,最后呜呜地哭了起来。

    哭着哭着,他觉得有人轻轻抚了抚他的头顶。抬头一看,是白鹭。这只忠诚的大鸟给小主人戴好氅衣上的帽子,又递上一块雪白的帕子。

    “还..还..是你..你好。”柳春风抽泣着,拿手帕“嗤嗤”地擤了擤鼻涕,“你不许离开我,天天陪着我。”

    白鹭手下一顿,往小主人脖颈处看了一眼,白白细细的,想必一拧就断,却再一次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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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这是我写的,字数平仄是对的,但用韵不对,充其量算个打油诗。翻着王力那本《词律写作》看了一晚上也没搞明白,现学是来不及了,先这样吧,等有空学了再回来改改。

    2 屋子的大概样子可以在作者微博中搜索“四景山水图的小屋”,这里跟案情没关系,只是刚好看到一个这样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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