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2/3页)
力把我拎起来,“告诉我,他带着一号物品去哪儿了?不然你就会发现待会儿得追着自己的脑袋跑了。”
嚯,看起来有人把东西弄丢了。
“你真的有大麻烦了,是不是?”我笑着看他,他越生气,我就笑得越开心,“瞧瞧,朗姆洛有大麻烦了,他就快要他妈的被烤焦了。”
朗姆洛再次挥拳。好家伙,要不是我拼命仰脖子往后闪了一下,这一拳很可能会把我的牙打掉几颗。
“有麻烦的是你,你这个白痴傀儡木偶。”他用那双狂怒的眼睛蹬着我,“我就知道是你在帮罗斯·莱曼,不然那条老狗不可能那么顺利地得手。你这个**养的。”
“你搞错了,我是九头蛇养的。”
朗姆洛咬牙切齿,看上去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但过了一会儿,他笑起来。那副样子还真叫人毛骨悚然。
“你居然还在为莱曼卖命,我早该知道你蠢得不可救药。”
“你们培养我不就是为了让我卖命的吗?”我斜眼看着他,要是没有鼻血横流,我看上去可能会更奸邪一点。可以说,这么久以来,我总算是和反派气质沾了那么一点边。
“九头蛇把你当作一杆枪,但至少你知道自己是一杆枪。”朗姆洛故意轻声细语地说,语气说不出的恶毒,“可莱曼那条老狗骗你的时候,你他妈连自己姓什么都不会知道。”
“坦白而言,我本来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我回答。
朗姆洛松开我的衣领,然后体贴地替我拍了拍肩膀上并不存在的尘土。“把他带到地下室去。我二十分钟后再下去。”他吩咐那些雇佣兵,“希望我到那里的时候,他已经没力气说这些俏皮话了。”
哦,对了,如果你好奇的话,「地下室」是我们对刑讯室的昵称。当然,我不认为朗姆洛真的认为我会在严刑拷打之下招供。毕竟早在长湖基地,他就已经见识过我皮糙肉厚的程度了。不过我也不否认,这家伙喜欢看我挨打。他很享受那种过程,而且并不介意亲身参与其中。
那些雇佣兵听到命令,于是架着我想往后拖。但我两脚仍旧稳稳地钉在地上,冷静地看着朗姆洛。山姆还没给我信号。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在干吗?顺便去711买咖啡了吗?但人生就是如此,到最后,你真正能依靠的就只有你自己。
“正确的问题不是罗斯·莱曼在哪儿,而是艾尔希娅·范德梅尔人在何处。”我开口,打算拖延时间,毕竟我就算皮糙肉厚,但也不是很喜欢被人折磨,“你真以为光凭莱曼教授,即便是有我的帮忙,他就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带走一号物品?”更何况我压根根本没有帮忙。这一切都是有人早就计划好的。如果范德梅尔和这事没关系,我他妈就把朗姆洛的短裤嚼碎了吞下去。
朗姆洛阴森森地笑了,他走到我面前,距离近得几乎能碰到我的鼻尖。
“最后的机会,罗斯·莱曼在哪儿?”
我垂下眼睛看他,基本已经可以确定,这个傻瓜是真的不知道范德梅尔的底细。好吧,本来也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既然这样,那也没必要再费劲演下去了。毕竟没有奥斯卡金像奖的评委在边上看着。于是我冲他温柔一笑,把残酷的真相告诉他。
“我不知道。”
然后我狠狠一脚朝他踹过去。朗姆洛立刻仰身往后一闪。我身后的雇佣兵一个狠狠朝我膝盖后面一踹,另一个立刻掏枪想要抵在我脖子上。说时迟那时快,我那一脚踢到一半又被我硬生生拉回来,借着拧身的力道回身反踢。膝盖上挨的那一脚让我身子一晃,但那两个家伙也被我踢得往后飞出去,狠狠撞在墙上。这短短几秒钟之内,朗姆洛已经闪电般掏出了枪。就在这时,我听到山姆喊了一声,简直是天籁之音。
“队长!”
虽然我不是山姆的队长,但这么久以来,听到队长就做出回应对我而言已经是最自然的事情。我立刻把被铐在一起的双手往上一举,子弹随即「嘭」的一声击碎手铐。我紧跟着向前跃起,一脚踢向朗姆洛的手腕。他手里那把破枪眨眼间就被我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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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看起来有人把东西弄丢了。
“你真的有大麻烦了,是不是?”我笑着看他,他越生气,我就笑得越开心,“瞧瞧,朗姆洛有大麻烦了,他就快要他妈的被烤焦了。”
朗姆洛再次挥拳。好家伙,要不是我拼命仰脖子往后闪了一下,这一拳很可能会把我的牙打掉几颗。
“有麻烦的是你,你这个白痴傀儡木偶。”他用那双狂怒的眼睛蹬着我,“我就知道是你在帮罗斯·莱曼,不然那条老狗不可能那么顺利地得手。你这个**养的。”
“你搞错了,我是九头蛇养的。”
朗姆洛咬牙切齿,看上去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但过了一会儿,他笑起来。那副样子还真叫人毛骨悚然。
“你居然还在为莱曼卖命,我早该知道你蠢得不可救药。”
“你们培养我不就是为了让我卖命的吗?”我斜眼看着他,要是没有鼻血横流,我看上去可能会更奸邪一点。可以说,这么久以来,我总算是和反派气质沾了那么一点边。
“九头蛇把你当作一杆枪,但至少你知道自己是一杆枪。”朗姆洛故意轻声细语地说,语气说不出的恶毒,“可莱曼那条老狗骗你的时候,你他妈连自己姓什么都不会知道。”
“坦白而言,我本来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我回答。
朗姆洛松开我的衣领,然后体贴地替我拍了拍肩膀上并不存在的尘土。“把他带到地下室去。我二十分钟后再下去。”他吩咐那些雇佣兵,“希望我到那里的时候,他已经没力气说这些俏皮话了。”
哦,对了,如果你好奇的话,「地下室」是我们对刑讯室的昵称。当然,我不认为朗姆洛真的认为我会在严刑拷打之下招供。毕竟早在长湖基地,他就已经见识过我皮糙肉厚的程度了。不过我也不否认,这家伙喜欢看我挨打。他很享受那种过程,而且并不介意亲身参与其中。
那些雇佣兵听到命令,于是架着我想往后拖。但我两脚仍旧稳稳地钉在地上,冷静地看着朗姆洛。山姆还没给我信号。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在干吗?顺便去711买咖啡了吗?但人生就是如此,到最后,你真正能依靠的就只有你自己。
“正确的问题不是罗斯·莱曼在哪儿,而是艾尔希娅·范德梅尔人在何处。”我开口,打算拖延时间,毕竟我就算皮糙肉厚,但也不是很喜欢被人折磨,“你真以为光凭莱曼教授,即便是有我的帮忙,他就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带走一号物品?”更何况我压根根本没有帮忙。这一切都是有人早就计划好的。如果范德梅尔和这事没关系,我他妈就把朗姆洛的短裤嚼碎了吞下去。
朗姆洛阴森森地笑了,他走到我面前,距离近得几乎能碰到我的鼻尖。
“最后的机会,罗斯·莱曼在哪儿?”
我垂下眼睛看他,基本已经可以确定,这个傻瓜是真的不知道范德梅尔的底细。好吧,本来也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既然这样,那也没必要再费劲演下去了。毕竟没有奥斯卡金像奖的评委在边上看着。于是我冲他温柔一笑,把残酷的真相告诉他。
“我不知道。”
然后我狠狠一脚朝他踹过去。朗姆洛立刻仰身往后一闪。我身后的雇佣兵一个狠狠朝我膝盖后面一踹,另一个立刻掏枪想要抵在我脖子上。说时迟那时快,我那一脚踢到一半又被我硬生生拉回来,借着拧身的力道回身反踢。膝盖上挨的那一脚让我身子一晃,但那两个家伙也被我踢得往后飞出去,狠狠撞在墙上。这短短几秒钟之内,朗姆洛已经闪电般掏出了枪。就在这时,我听到山姆喊了一声,简直是天籁之音。
“队长!”
虽然我不是山姆的队长,但这么久以来,听到队长就做出回应对我而言已经是最自然的事情。我立刻把被铐在一起的双手往上一举,子弹随即「嘭」的一声击碎手铐。我紧跟着向前跃起,一脚踢向朗姆洛的手腕。他手里那把破枪眨眼间就被我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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