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第3/3页)

是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明确两个人格的状态,如果结论与我的初步判断一致,那么李韶瑞就会因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需接受法律制裁。”

    “但由于他和无责任能力的人格共体,所以应该被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和监管,主人格沈韶瑞也需要在专业医疗机构接受看护和治疗。”

    阎政屿听着这些话,回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些案例。

    那些共用一个身体的意识,有像沈韶瑞和李韶瑞这样截然对立的,也有更加复杂多元的。

    所以法庭的判决也是五花八门。

    但无论哪种判决,都无法真正的解决那个核心的问题。

    当一个人的灵魂裂成了碎片以后,法律该惩罚哪一片?又该保护哪一片?

    阎政屿思索了片刻后问道:“许同志,在你的经验里,这种情况有融合的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