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2)(第2/2页)

头,用我桌上阿朋啃过的骨头想都知道是畜生二号打来的。

    所谓的畜生二号,就是指我的另外一个畜生朋友,啟鸿。拜託不要再问我谁是畜生一号了,就是刚刚把麵吃到鼻子里去的那一个屎人。

    十分鐘不到,畜生二号也来了,看他们聚在一起的样子,还真的很畜生。有点不想和他们坐在一起的感觉。

    「欸,要不要去喝咖啡?」

    「哪里喝,去7-eleven买左岸回我房间喝喔?」

    我点起了一根菸,把菸灰缸拿了过来。

    「废话,当然是去咖啡店喝啊,灯光美,气氛佳,多有情调啊。」

    「靠,你会知道什么是情调,我香菸倒着抽给你看。」

    「不跟你废话啦,一起去啦,不然你就自己一个人慢慢爬回家。」

    「不然你是要帮我出钱喔,咖啡很贵咧。」

    「好啦,我帮你出啦。」

    「你说的喔。」

    我二话不说,收拾装备准备出发的同一个时刻的同一个时间,我的中指僵直症当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发作。

    「当然啊,帮你出十块。」

    说实在的,我真的很怀疑阿朋和啟鸿到底是不是我的好朋友。从认识他们以来,从来都是只有他们拗我,没有我拗他们。而且还是那种被拗还会笑着跟他们说谢谢。真是狗妈妈养的。

    基本上,台北的天空很冷,有时候,还冷得很吓人。

    你越是不想遇到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偏偏那么刚好的遇到。但是如果你很想很想见到一个人,可能你提着灯笼去找都不会找到。但是,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不想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呢?

    天空会突然变得很冷,冷得你说不出话来。

    我走出麵店,拿着我的手机,拉上我外套的拉鍊,准备跟畜生一号二号去喝咖啡的时候,好冷。

    真的好冷,因为我见到的,不是我的阳光,是我的阴影。一样的微笑,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眼神。

    是的,是李芷媛,我念念不忘,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念念不忘,代表不念就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