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3页)

  “不想吗?可是你的身体更诚实呢,宝宝,”季北辰眯了眯眼睛,另一只手划过青年的白皙的脖颈,暗自比划了下。

    沈澈长得很漂亮,却总要装得痞坏,学那些浪荡的豪门世家少爷,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

    可怎么办呢,季北辰轻叹了声。

    看到他的第一眼,季北辰就知道这是一只混迹在狼群中的小白兔。

    想叼着他的脖子把他从狼群中拉出来,想看着他躺在自己的身下无助而又发抖,想剥去他的所有伪装看他漂亮的内瓤,季北辰只是一想就浑身震颤。

    当然,起初,季北辰只是想想。

    毕竟,这只是一只无足轻重的小白兔,不是吗?

    可谁知道,小白兔一意孤行地撞到自家门口,季北辰舔了下唇,小白兔都朝他走了这么远了。

    他又怎么会不要。

    想看小白兔从桀骜到渐渐臣服,坦诚地露出的胸脯,哪怕是临死前的轻微挣扎,季北辰都觉得有趣极了。

    “是吧,沈少爷。”季北辰抬眸,眼底尽是餍足,“你也想要的,对吗,我会让你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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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沈澈想哭。

    沈澈哭了。

    沈澈像一只猝死的死鱼一样瘫在床上,感觉自己就像连着坐了一晚上的云霄飞车,刚落地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又被绑在海盗船上飞向天空,冲出宇宙一样。

    有些过于刺激了。

    但人生不过三万多天,人,食色性也。

    沈澈想了想,白捡了一条性命,还和书中最帅的男人荒唐一晚上,怎么多少好像还有点赚了。

    酒店的白色蕾丝窗帘在闷热的微风中缓缓卷起,窗外,晴朗渐渐被乌云吞噬。

    要下雨了。

    大床的另一边,季北辰懒散地环着沈澈的腰,餍足地眯了下眼睛,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沈澈的发梢,沈澈揪着被角,总觉得这人像摸狗一样。

    小说中大佬都是善变的,万一下一秒就被穿着西服戴着黑色墨镜,像《黑客帝国》中的主人公一样,把他从床上拖起来,拽出去,关到小黑屋就不好了。

    以他对季北辰的了解,沈澈觉得自己在自己死前,会被玩的很惨。

    “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

    一连串鬼哭狼嚎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沈澈愣了下,和季北辰面面相觑,季北辰也一脸错愕,挑眉,瞥了沈澈一眼。

    是原主的手机响了。

    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就这样被你征服,音调诡谲,跑调就算了,副歌直接吼了起来,险些能把房顶掀穿。

    沈澈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把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

    啊!

    现在他是原主。

    在他穿越过来前,原主和一群狐朋狗友玩牌大冒险输了后被迫又是在人群前表演又是换铃声。

    原主就像一个小丑,自以为融入了一个群体。

    有些时候,沈澈觉得他和原主在某些方面还是有些像的。

    首先,他们都喜欢男人。

    其次,沈澈是个孤儿,原主被人拐走后没几天窝点就被端了,被送入孤儿院后又接连被退养了好几次。

    原主总是以一种极度消极的方式强迫自己活在世上,突然有一天,当一块裹满糖霜的馅饼从天而降,所有人带着讥笑和怜悯的目光看向原主。

    对原主而言,那是一种残忍到极致的凌迟。

    另一边,季北辰玩味地笑了下,被子未遮住的角落,还能看到沈澈红透了的耳朵尖。

    剥去表面那层声张虚势,季北辰觉得沈澈骨子里是蠢的,但愚蠢的表面,似乎又包裹着一层棉花糖般的甜软。

    和工业糖精堆砌出来的甜不同,带着茉莉花般的清香。

    “沈少爷,”季北辰慢条斯理地从一地狼藉中找到沈澈的手机,瞥了眼联系人的名字,“是沈大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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