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3/3页)

 脱下厚重外套,如同秋蝉蜕壳般,露出柔嫩的乳白绒毛及,庭玉穿着高领羊毛衫,温吞地凑上来,棉棉衣料与绵绵温情齐上阵,亲吻师哥的眉梢。

    面对掌中心口软红尘,庭玉总会丧失巧言令色的能力,慢吞吞的,贴在他耳旁:“在想什么呢?”

    感受到庭玉含蓄的关怀,周逢时备受感动,回应他的厮磨:“在想芙蓉呢。”

    庭玉笑起来:“本尊大活人就在旁边坐着,你端着小玉人睹物思人吗?”

    周逢时垂下头,用大拇指摩挲芙蓉石雕像的脸庞,与玉相比,指纹显得更加粗糙,圈圈圆圆,勾勒稍显沧桑的纹路。

    “抱着我好不好?”庭玉说。

    两只胳膊紧贴在一起,粗细和肤色都相差甚远,周逢时刚出生时也挺白嫩,自打学会走跑之后,就在鹿儿牙胡同不顾酷暑寒冬地上蹿下跳,后天性晒成了浅浅的小麦色,而在北美吹海风的四年,阳光又在他的皮肤上刷了一层烤焦的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