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第2/4页)
地利。虽还占有人多的优势,但每个人已经开始自危——他们仍然不怀疑沈轻会死在今晚,只担心自己死在他的前头。
“翟佩佩”和“廖水生”的尸体横在脚下,这会儿没人去看他俩。疑惧过后,拿钺的姑娘说了句:“刀不见了。”
余五人的目光同时落向地上的死尸。“刀”指的是“翟佩佩”那把短刀。沈轻刚才踢了廖水生一脚,把刀从他的伤口里踢到了尸体一旁。
“刀在这儿。”一个男人说。
几个人低下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刀,又转过身凑到一起,背对背站成大半个人圈。有两个人看向枝叶最茂的枫杨树。他俩刚才看着敌人跳上了那棵树,但没看清他后来跳去了哪棵树。此时,那树的树冠里正有一团黢黑,如同一只巨型的鸟窝挂在粗杈上。另外两双眼看的是大叶柳。这两人刚才跑得最慢,只看见敌人上了树,不知他后来又去了哪儿。拿钺的姑娘和另一个人的目光在几棵树之间游动着,好一会儿只看见几条如墨迹一样的树枝时隐时现。
用不了一时半会,他们之中最有眼力、心思最细的人便会发现沈轻身在何处。总会有人识出地上那把刀的玄机。再密的树枝也不可能把一个人藏得不露痕迹,他不能一直纹丝不动,枝条和叶子,肯定会发出一点声响。可惜时间总是不等人。
沈轻跳下来时,有个人看见了他。
他先动,此人才看见他,人的目光比动作更快,所以此人既能看见他,也能看清他的动作。但是随机应变不会比先发制人更快,所以此人只是看着他,没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映入瞳孔的,是让人心惊的一幕:沈轻从一株不高不密的柏树上跃下来,速度很快,落脚很稳。光瞧这姿势,他们分不出他轻功高低,但能肯定他四肢灵活,年富力强。
他落脚的位置是拿钺的姑娘背后。双脚落地之前,他用左手扳住她的左脑,右手托住她的下巴。
看起来,他是趁这姑娘没有防备,推了一下她的下巴,动作不大也不猛。姑娘头颅一颤,用脖子与他的力量做了一次对抗,“咯噔”一声闷响,他松了手。姑娘的最后一眼,倒是也看到了他的脸。
姑娘倒地之前,大多数人意识到了沈轻的方位。他们的目光聚在他身上。他抓住地上的刀。
起身的同时,他在一个正要挥刀的人腹部留下一条两尺长的豁口。血泼红地上死尸的脸,打湿三个人的云头青布鞋。刀剐中夹杂着绸缎迸裂的脆响。这一刀决然一意,刀子抵住人两肋之间的胸椎,一进一出,毫无慢顿,其他人转身的转身,用刀的弄招,耍腿的抬腿。同时,他们都觉察到了一个令人心灰意败的事实:一个须臾,死了两个。
沈轻的下一刀,杀向正左。
因为这个人离他最近,正欲挥刀向前刺。
他的刀挑破了持刀者的食指根部,留下的伤口不深,但足以令这把刺向他脖子的刀停留一瞬。血像一缕红线,追着刀尖飞了半尺远,他身一矮,趁机从持刀者身旁钻出人圈。
这一连串动作很快,只相当于走一两步路的时间。别人能看见他干了什么,但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因为他占有了先机。先机不止是时间上的领先,也是意图上的超前。获得先机的人能战胜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对手,有了先机,他就能像屠猪宰羊那样,杀掉一个练了二三十年的人。而当他钻出人圈,先机便已耗尽。在这一先机耗尽的同时,他必须设法为自己制造一个新的先机,一个谁也猜不到的动机。
在他钻出人圈后的一瞬间,树下四人一愣。在这性命危浅有如累卵的时候,芒秒重若丘山,他们并非初入芦苇的新手,不会无缘无故地浪费时间。值得他们破费这一瞬间去考虑的,不是敌人突然不见——虽然他们的刀已经削断他的头发,碰到他的衣领。他们是在考虑他的动机。接下来他要上哪?上树,还是逃跑?要杀谁?因为先机很重要,他们已经丢了一个,绝不能再丢第二个。搞不懂他的去向,他们就不该妄动。
他们本已料定,敌人钻出包围圈后的第一刀,会杀向离他最近的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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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佩佩”和“廖水生”的尸体横在脚下,这会儿没人去看他俩。疑惧过后,拿钺的姑娘说了句:“刀不见了。”
余五人的目光同时落向地上的死尸。“刀”指的是“翟佩佩”那把短刀。沈轻刚才踢了廖水生一脚,把刀从他的伤口里踢到了尸体一旁。
“刀在这儿。”一个男人说。
几个人低下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刀,又转过身凑到一起,背对背站成大半个人圈。有两个人看向枝叶最茂的枫杨树。他俩刚才看着敌人跳上了那棵树,但没看清他后来跳去了哪棵树。此时,那树的树冠里正有一团黢黑,如同一只巨型的鸟窝挂在粗杈上。另外两双眼看的是大叶柳。这两人刚才跑得最慢,只看见敌人上了树,不知他后来又去了哪儿。拿钺的姑娘和另一个人的目光在几棵树之间游动着,好一会儿只看见几条如墨迹一样的树枝时隐时现。
用不了一时半会,他们之中最有眼力、心思最细的人便会发现沈轻身在何处。总会有人识出地上那把刀的玄机。再密的树枝也不可能把一个人藏得不露痕迹,他不能一直纹丝不动,枝条和叶子,肯定会发出一点声响。可惜时间总是不等人。
沈轻跳下来时,有个人看见了他。
他先动,此人才看见他,人的目光比动作更快,所以此人既能看见他,也能看清他的动作。但是随机应变不会比先发制人更快,所以此人只是看着他,没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映入瞳孔的,是让人心惊的一幕:沈轻从一株不高不密的柏树上跃下来,速度很快,落脚很稳。光瞧这姿势,他们分不出他轻功高低,但能肯定他四肢灵活,年富力强。
他落脚的位置是拿钺的姑娘背后。双脚落地之前,他用左手扳住她的左脑,右手托住她的下巴。
看起来,他是趁这姑娘没有防备,推了一下她的下巴,动作不大也不猛。姑娘头颅一颤,用脖子与他的力量做了一次对抗,“咯噔”一声闷响,他松了手。姑娘的最后一眼,倒是也看到了他的脸。
姑娘倒地之前,大多数人意识到了沈轻的方位。他们的目光聚在他身上。他抓住地上的刀。
起身的同时,他在一个正要挥刀的人腹部留下一条两尺长的豁口。血泼红地上死尸的脸,打湿三个人的云头青布鞋。刀剐中夹杂着绸缎迸裂的脆响。这一刀决然一意,刀子抵住人两肋之间的胸椎,一进一出,毫无慢顿,其他人转身的转身,用刀的弄招,耍腿的抬腿。同时,他们都觉察到了一个令人心灰意败的事实:一个须臾,死了两个。
沈轻的下一刀,杀向正左。
因为这个人离他最近,正欲挥刀向前刺。
他的刀挑破了持刀者的食指根部,留下的伤口不深,但足以令这把刺向他脖子的刀停留一瞬。血像一缕红线,追着刀尖飞了半尺远,他身一矮,趁机从持刀者身旁钻出人圈。
这一连串动作很快,只相当于走一两步路的时间。别人能看见他干了什么,但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因为他占有了先机。先机不止是时间上的领先,也是意图上的超前。获得先机的人能战胜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对手,有了先机,他就能像屠猪宰羊那样,杀掉一个练了二三十年的人。而当他钻出人圈,先机便已耗尽。在这一先机耗尽的同时,他必须设法为自己制造一个新的先机,一个谁也猜不到的动机。
在他钻出人圈后的一瞬间,树下四人一愣。在这性命危浅有如累卵的时候,芒秒重若丘山,他们并非初入芦苇的新手,不会无缘无故地浪费时间。值得他们破费这一瞬间去考虑的,不是敌人突然不见——虽然他们的刀已经削断他的头发,碰到他的衣领。他们是在考虑他的动机。接下来他要上哪?上树,还是逃跑?要杀谁?因为先机很重要,他们已经丢了一个,绝不能再丢第二个。搞不懂他的去向,他们就不该妄动。
他们本已料定,敌人钻出包围圈后的第一刀,会杀向离他最近的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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