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2/3页)

寡妇。

    黑色紧身针织线衫,薄绒长裤,裤脚扎在还沾着甘泉村泥土的马丁靴里。

    和旅游无关的打扮,但这是她行李箱里最薄的套装。

    “你不热吗?”

    叶知逸明知故问。

    “我冷得很。”

    薛媛咬牙切齿地往他背上摁了一掌,留下五指分明的汗印。

    好在今时不同往日。

    相比起离开那年要和妈妈分食盒饭和矿泉水,如今的薛媛已经可以不问价格,只求时效,仅用十分钟就买下就近商店橱窗里模特身上的裙子——

    海蓝色,一字肩,上面印满白色碎花,少女感满满。

    严格来说不是薛媛喜欢的风格,同她的马丁靴也不算适配。

    但时间紧要,从机场到酒店还有一个半小时车程,叶知逸说把她送进房间,他就要回西洲,所以催命似地用凌厉的眼神盯着更衣镜前的她,直到她付钱,跟他上了计程车。

    “你为什么不干脆留在这儿一起玩?呼……”

    薛媛问,用手拢着头发,揪成丸子,汗湿的脖颈顿时一阵清凉,她爽快得眯了眼睛。

    “反正都跟来了。”

    “老板不会自掏腰包供一个电灯泡陪着度假。”

    一缕漏网的头发还贴在她后颈,叶知逸强迫症作祟,用指腹挑开。

    “况且我还有事做。”

    他靠近时手指上有股极淡的脂粉味,很丝滑,微微带甜,被薛媛敏锐捕捉:

    “你今天是不是在陪女朋友?”

    女人是天生的侦探。

    叶知逸瞧着那双笃定的眼睛,再次深刻认识到这句箴言。

    来之前他的确和女人在一起,不过不是一个,是一群——七大姑八大姨,沙丁鱼似挤在一起,磕着瓜子把他和某位年轻女人围在话题中心。

    啊,通俗来说,这情况该叫:被一家子长辈押着相亲。

    年近三十仍孑然一身,从没带过任何女朋友回家过年,介绍了女朋友也不愿见面。

    一心沉醉于做饭,以及给老板开车跑腿。

    叶家父母急得要死,今年直接托人把相亲对象拉到了家里,让儿子避无可避。

    是某个亲戚闺蜜的女儿,在银行工作,履历清白,小叶知逸两岁。

    “漂亮吗?”

    听完来龙去脉的薛媛果然这么问。

    “肤浅。”叶知逸闷哼一声,“看人也不是只看脸的。”

    “但男人是视觉系动物。”薛媛并不羞恼,大言不惭道,“如果过不了长相的第一关,他们很难有欲望去了解深层的灵魂,除了精……雄性激素爆发时。“

    她努力换了个文明的说法。

    舌头打圈,喉咙微哽的样子让叶知逸想起不久前的相亲对象——那个清瘦白皙的女孩子,很安静,也有礼貌,但没什么主见,在家人的攒掇下伸手剥了橘子,小心翼翼喂到他嘴边。

    “说得好像你很懂男人。”叶知逸回。

    “还行吧,“薛媛重新拧了个丸子,阳光和树影透过玻璃打在她光洁的后颈上,留下梦幻的烙痕,“我毕竟是靠男人吃饭的,要研究嘛。而研究结论就是这么肤浅,男人大都会喜欢温柔,懂事,清纯美丽又天真无邪的,所谓‘天使一样’的女孩子,这些特质被统称为:初恋感。”

    她讲话很直,且一针见血:

    “我猜相亲对象不怎么合你心意?”

    对。

    叶知逸确实没有吃那瓣橘子,不表露烦躁已经是最好的礼貌了。

    被看不过眼的家长拉到一边,毕竟这种清纯温柔,工作和家庭背景一样挑不出毛病的文静女孩子很抢手,逾期不候,他们诘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什么样的?

    脑海里出现一抹红色,噢,现在变成蓝色。

    接到老板要他把金丝雀送到新南岛的电话,居然完全没有消极怠工的想法,反而有些舒畅。

    叶知逸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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