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1/3页)

    章元杰找人替考,意图欺骗朝廷,取得功名,虽然没过,但依然涉嫌“诈求得官”,他和替考的人,都被判徒刑三年。徒刑就是戴着镣铐做苦力。终身禁考。

    陶予安作为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知情藏匿罪人”,被判徒刑两年半。也是终身禁考。

    还有其它三保人,虽然被证实确实不知情,但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规定,保人需要保证考生是本人。出现替考情况,属于失察。取消今明两年的考试资格,并处以罚金。

    在这案子中,柳双双是目击证人,至于她和章、陶两人之间的龃龉,属于私罪,她需要到所属县提交诉讼。然后县令申请移囚审理,如果两人在服刑中,可能会被驳回,要和服刑地的官员商量。如果她愿意等的话,等两人刑期结束,可以再提起诉讼。不过,到那时候,证据估计都没了。

    因为章元杰,是本县学子,县令没查出有人替考,还试图掩饰过错,杖责六十,免职。

    县尉、主簿失职,因着是第一责任人,罪加一等,杖一百,免职。

    听到判罪时,即便心有准备,县衙三巨头都免不了脸色一白。

    五考生,尤其是陶、章二人,更是脚都站不稳了,一副天塌下来的模样。替考已经是面如死灰了。

    衙役将那定罪的三人收监,剩下三保人哭着交罚金去了。

    接下来,就该是重头戏了。

    “传,告人,被论人。”

    第122章

    大理寺官署, 厅堂。

    比起州县的府衙大堂,大理寺内部的厅堂要更私密一些。不对外开放。

    大理寺一般是复核死刑、流刑案子,但这桩案子, 符合地方审理阻挠这特殊条例。因此, 大理寺直接插手审理。

    大理寺卿坐在上首,主导审讯, 左右有刑部侍郎、监察御史,进行审查监督。

    大理寺卿旁的空处, 拉起了屏风,隐隐可见其后, 有个端坐在椅子上的身影,或许是皇帝信重的皇室中人, 前来旁听。

    所属州县已然呈上《案情牍》, 包括诉牒、供词、检状……等一应凭证, 符合规范。同时, 有御史推事的调查报告作为印证。

    这桩案子的来龙去脉, 众人皆已明了,不过是狐假虎威的市井混混, 为显摆自己的凶狠暴戾,犯下的命案。若是过去, 类似这等恶奴,尤其是世家豪族的恶奴杀人案,都不会出现在府衙的桌案上。更别说牵连到主子身上。

    上品无寒士,下品无世族。

    是“堂下何人,状告本官”的真实写照。

    但时代变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可是皇帝所言, 有些世家豪族之人,却沉浸在祖上的荣光之中,不知收敛,就譬如这王岱川,区区王氏旁支,盘踞在一县之中,竟也敢威胁朝廷官员,肆意残害百姓。如此豪横跋扈,不抓他抓谁?

    此人嚣张,更是助长了手下人的气焰,才导致了那样的血案。

    证据都是很直观的内容。

    但最终审案,却是人来审的。

    参与审理的三司官员心中早已有了决断,即便朝中争吵不休,但最终,却也是新派的胜利,再没有比这两桩案子更适合立典型的了。

    如今,科举势必推行,旧时代的残党若不乖乖退场,就会落到人财两空的地步。

    这是震慑,亦是野心。

    否则,区区三人,每年服徭役死的人,都远不止这个数,同样是人命,人与人之间,又有何区别?

    那就是价值。

    任何人都有其价值,死人,也一样。

    柳双双退至一旁,束手低眉。

    当无且连同两妇人被带上堂时,旁听的官员们纷纷投以审视的目光。

    乡野出身的农妇,何曾见过这般场面,若非互相搀扶,早已脸色苍白倒地了。但她们也心知此事要紧,便也瑟瑟缩缩地强撑着了。

    “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威严的目光落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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