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3/3页)

起公诉,刑事责任肯定是逃不掉的。”

    “小奕,这种案子不好办,公安那边现在揪着她不放,态度很明确:大鱼没露面,鱼饵怎么可能放。”

    “可问题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天琦跟境外团伙有往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驳回起诉。”

    “即便不构成洗钱罪的事实依据,也不能保证不构成掩隐罪的事实依据。打款审核者签字是她本人,搞不好,最后会以掩隐罪立案。”

    听完,众人沉默许久,邱晨不清楚办案机关的流程,也不懂检察院、法院侦办、复核、诉讼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细节。他只知道,天琦这次似乎是在劫难逃。

    任奕越说越激动,据理力争道:“可天琦的确不清楚对公账户有问题,她主要负责技术层面,行政、运营、资金等等她都不过问。”

    “职位、职责的内部核查倒是容易,关键是资金的外部流向还没摸清楚。天琦是否知情,这只是单方面的口供供述,孤立口供、未经查证的口供并不能作为独立证据。还需要进一步客观佐证,换句话说,找到资金流向的上下游关系,才能彻底撇清天琦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