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2/3页)

路希平这张脸说一句重话,因为他实在是太迷人了,当他注视着你的眼睛,认真听你说话时,你可能说着说着就忘记了自己下面要谈论什么,注意力完全放在了他的身上。

    而路希平在大学时还没谈过一场恋爱,占重头的原因大概就是他比较宅。

    原本可以去做激光手术矫正近视,但他懒得去。原本可以自己提车,但他懒得在m国考驾照。原本可以发展一段甜美的感情,但他懒得谈。

    他甚至有时候都懒得说话。

    追溯更深层次的驱动力因素,他会发现,很多麻烦的小事他不用自己解决,其实是因为魏声洋在他身边。

    此男是不惮与任何鸡毛蒜皮之事斤斤计较的,精力高得可怕。战绩包括但不限于拿着路希平买到的打折馊牛肉与经理对峙,被teenager种族歧视时追了人家两公里,拍摄视频后强逼对方道歉,靠着定位开车带路希平去隔壁州追回被人捡走拒不归还的airpods耳机。

    他的攻击性就像野草一样生生不息,并且战斗力强大如狮。

    为此,路希平时常搞不懂,为什么魏声洋面对自己时则能这么吊儿郎当,还偏好装乖。

    比如此刻。

    又送走了一批合影的同学,路希平觉得自己脸部都笑得有些僵硬。

    然而他听到一米开外的魏声洋不满地啧了声,“哥哥,你怎么这么受欢迎呢?”

    “从现在开始我不允许你和其他人说话了,因为你看,你智商很高,情商也很高,品味也很好,同学们一般都比较单纯,假如他们没有谈过恋爱的话,你和他们说几句话,他们就直接爱上你了,那我怎么办?”

    …虽然明知对方是在玩梗,但路希平听到那句怎么办时,还是不由自主地心颤了下。

    大部分时候,朋友是没有唯一性的,炮友也没有。

    不论是先前魏声洋的那句万一我喜欢上你了,还是现在的抽象口吻,都有点在禁忌边缘疯狂试探的意味。

    但愿是路希平多想了。

    不,肯定是他多想了。

    魏声洋就是这样的性格,说话从来没个把门。

    他们四人到旧图书馆二楼打卡了下拍照景点,随后离开学校,去了两百米开外的商场。

    商场的大堂摆了一颗巨大的骷髅头树,过道两侧全是南瓜灯,柜台对面还有南瓜马车,节日气氛浓厚。

    陆尽站在骷髅树边,手里拿着摄像机,朝两人招手,“来吧,本副摄影师今天尽职尽责给你们录制,保证出片。”

    方知一手推一个,把路希平和魏声洋推到了骷髅树前。

    大概是在背后偷摸吵过架,又得在人前摆出营业的态度,令两人都有点无所适从,站在那就像中间隔着马里亚纳海沟。

    方知再推了把魏声洋,指挥道,“我请问是你两搞自媒体还是我和陆尽搞啊??网感呢?!职业道德呢?!把手给我搭在一起啊喂!”

    没办法了,魏声洋主动伸手,将路希平揽了过来,胳膊搭在对方的肩膀上。

    这个姿势有些过于旖旎。

    他们的脸颊近乎要贴在一起,呼吸时仿佛能感受到对方脸上的细腻绒毛。

    两人的眼神似乎都有些闪躲,他们默契地想起了某些画面,又默契地互相闭口不谈。

    最后是在陆尽大老粗般的怒吼之下,路希平才举起手贴在脸侧,比了个“耶”。

    这算是不容易出错但也格外普通的拍照姿势,经典剪刀手。

    而他仰仗一张优越精致的脸,硬生生把这个动作做出了大片的气质。

    魏声洋则一只手停在领结处,假意是在整理衣领,眼神却早已变得锋利而冷漠。由于看向镜头的眼神是野蛮的,但搂着路希平的姿势又是亲昵的,以至于他站路希平旁边就像一个甘愿被吸血鬼啃噬的超窝囊级血包。

    而且只能吸他的血。

    如果路希平吸了别人的,他大概要上吊。

    “…ok了。”陆尽朝他们比了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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