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任闪婚后 第29节(第3/3页)

但估摸完自己的实际情况,明白养不了。

    于是,她眼巴巴看向了应淮。

    应淮毫不犹豫地拒了:“我不养。”

    他嫌麻烦,对宠物提不起一丝半毫兴趣,从小到大连一条金鱼,一只乌龟都没喂过。

    更何况这只狗出现得太不是时候,干扰到了他的好事。

    他现在看它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南栀清楚他不喜欢小动物,没有劝,只说:“我们把它送去宠物店吧,等人领养。”

    应淮应下了。

    出国之前,南栀特意去宠物店问过,小德牧依旧在那里,没能等来有缘的好心人。

    一半原因是品种特殊,德牧会越长越庞大,不是谁都有勇气和资金养一只大型犬。

    二是因为它流浪过,对十之八.九的人有防范意识,每一个带有收养意愿,想要靠近它的客人都会被一连串狂呼乱吠吓跑,听说有一个小男孩直接被吓哭了。

    宠物店敢近距离接触它,喂养它的人都只有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