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母日常(作者:山尽) 第27节(第3/4页)

诗贴在墙上, 是为了生意更好,却可耻的心动了。京城繁华,来往之人众多, 若他将来不能留在京城, 留下点自己的著作也是好的。

    林琦压下上扬的嘴角,淡淡的点点头。

    小二道:“公子,我们铺子里的糕点买五斤送一斤萝卜糕,所以这萝卜糕的钱就不用给了, 给我九十三文就够了。”

    酥香阁依然走以前薄利多销的路子, 不过生意远比之前的要好, 安宁坊的百姓大多被酥香阁打出的南方糕点名号所吸引, 后因看铺子中的价格实惠,比当地糕点也没高出多少, 便都会买上一斤来尝。

    阿通把钱付了,福伯接过小二递来的糕点, 最为凸显的便是“步步糕升”的盒子, 精致的足以过节当作礼品送过去。

    林琦看了心生欢喜,说道:“再给我包两斤这个‘步步糕升’。”

    小二咧嘴笑道:“好嘞!”

    林琦这次来京城参加秋闱,不知道带了多少银子, 福伯忍不住提醒:“公子,是不是买的有点多了?”

    林琦慢慢喝着花茶,即便是免费给的,铺子也没有偷工减料, 不像有些店家免费给,就泡很少的茶,寡淡的跟白水一样。

    “不多,子墨兄和我一前一后出发, 差不多就是这两天到京城,我是要送给他的。”林琦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公子考虑的真周全。”福伯拍着马屁。

    三人离开了铺子,小二去把桌子收拾了一下。

    后院里传来不同于糕点的香气,是铺子上的点心师傅开始做午饭了。

    小二和另一个人交接班,钻去了后院吃饭。

    店中除了两位点心师傅,其他人只包中午和晚上的饭。

    “今儿中午吃什么?”小二兴高采烈的问,这强烈又熟悉的香气他已经分辨出来,“是不是红绕肉?”

    王芳给他摆好碗筷,她和方兰一人做午饭,一人做晚饭,做完糕点,平常也就在后院待着。做饭的食材也不用她们付钱,这样的日子已经好太多了。

    “是啊,方兰做了红烧肉。”

    小二年龄才十五六岁,欢呼道:“太好了!”

    “怎么,我做的饭不好吃吗?也没见你高兴成这样。”王芳打趣道。

    小二红了脸,小声说:“你们做饭是不同的味道,都好吃。”

    方兰做的红烧肉,各个切切的跟糕点一般大,一口塞不下,用甜酱、秋油、糖放在锅中小火慢煨,直到筷子能轻松戳开外皮,颜色转为深红,犹如一颗琥珀般才算做好,此时便当得起色香味俱全。

    小二最爱配着米饭,轻轻夹下一小块,连汤带汁的和米饭送进嘴里,红烧肉入口即化,米饭染上红烧肉的汤汁,小二能再吃下三碗米饭。

    等小二吃完,王芳把碗筷收拾了,中午方兰做饭,她就洗碗刷筷,晚上就反过来。

    “芳妹子,我先回去了。”方兰端起柜子上两个合起来的碗,对王芳道,“我马上就回来。”

    “哎,你去石头街吗?去的话,把这碗带给我家姐儿。”王芳叫住她。

    两个碗里放的,就是中午的红烧肉,她们并不是每次都拿,就是做大菜的时候才往家里面带一些,也不敢多带,每个碗里就放了两块,用黑色的陶碗盛放。

    “行。”方兰如今还和王芳住在一起,便同意了。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食盒,把两个盖起来的碗放进里面,再提上食盒离开。

    先去了石头街,把王芳带给她女儿的红烧肉给她,再带着明月去了边沿街。

    铺子里吃饭晚,王家吃饭也晚,她和王明月走进去的时候,王家正在院子里吃饭。

    赵喜花见到母女俩,先是撇了撇嘴,后看到方兰挎着的食盒,脸上又浮起一抹笑容。

    “快坐,快坐,就等你们了。”赵喜花接过方兰拿来的食盒,把里面的碗拿出来,将上面反过来盖住的碗拿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红烧肉已经放了许久,有些凉了,香气不如刚出锅时那般霸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