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2/3页)

了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报亭的老板见状也是笑个不停:“多大的人了,居然还羞得像个毛头小子。”

    好在这离工厂区并不算远,送货的马车很快就把报亭要的杂志送来,其中就有《魅力巴黎》。

    爱德蒙眼疾手快地付完钱便逃一般地离开。

    报亭的老板还说看在熟人的份上送他一本,见状也是故作深沉地感叹道:“年轻人啊!”然后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把《魅力巴黎》摆在摊位显眼地,以免又有害羞的男人不便逃离买书现场。

    …………

    “买回来了?”爱德蒙进门的瞬间与神父撞个满怀,后者来不及叫疼便抢过杂志,一边翻开,一面回到二楼的书房。

    “您等等我。”忘了买第二本的爱德蒙跟上神父的上楼脚步。

    《魅力巴黎》果然看重珍妮的小说,不仅给了首推板块,还在封面加粗印上新秀书名,里头的插画也超出了一般待遇。

    神父已经读过珍妮的小说原稿,现在不过扫上几眼。爱德蒙就不同了,他只看过已成废稿的架空小说和还未发售的侦探小说,压根不知珍妮投给女性杂志的小说是什么类型,什么类型。

    和之前询问珍妮为何要给女主配八个男人的神父般,爱德蒙在看过小说的前两章后就感到不对,随机陷入哲学状态。

    “神父。”他几乎是思绪迷离地开口。

    “嗯?”

    “珍妮到底在写什么?”

    “写什么?写小说啊!”此时的神父完全忘了他之前与爱德蒙的表现一般无二,满脸都是“年轻人的见识不够,这种事也值得让你大惊小怪”,“我问你,《魅力巴黎》的受众是谁?”

    “……女人”。

    “那么问题来。骑士小说是给男人写的,那《魅力杂志》作为一本女性杂志,她会给女读者提供什么小说?”

    “……言情。”

    “那珍妮写的是言情吗?”

    “……是。”

    “所以……”神父用舞台剧演员般的夸张姿态摊开了手,直勾勾地盯着爱德蒙的眼睛,“那我问你,她写的还有问题吗?”

    “……没。”爱德蒙在回答“言情”时就已经后悔自己问了愚蠢的话。

    好像他今天一直在干蠢事。

    “你拿去看吧!”神父对时尚、言情小说的兴致不大,很快便把杂志让人跟不上他阅读速度的爱德蒙。后者接过又翻到珍妮的小说主页。

    他也不是青瓜蛋子,可一想到这本小说是珍妮写的,加之杂志为此配了相对密集的精美插图,爱德蒙的心便五味杂陈,脸颊的温度也不断升高。

    “怎么样?”神父等爱德蒙看完后很自豪道,“写的不错吧!”

    “是,是挺不错的。”抛开这是珍妮写的,无论是创意还是剧情,亦或是杂志配的插图都不难预料这一定会掀起当下的讨论热潮,进而让珍珠女士(珍妮的笔名)声名鹊起,《魅力巴黎》的销量也随即暴涨。

    但……

    一想到这文字大胆的小说出自珍妮之手,爱德蒙就升起一股想蜷缩的羞耻欲。

    神父见状,又是一阵摇头叹息:“你也不是年轻人了,而珍妮要是托生到一早有安排的富贵之家,一年前就可以完成终生大事。”

    爱德蒙觉得这话莫名耳熟,可他还为珍妮写出这种小说而感到惊讶,一时间也没有去想在哪儿听过类似的话,“她在《魅力巴黎》一炮而红了,总不会止步于此。”

    “当然不。”神父闻言很奇怪道,“你不是已读没成废稿的侦探小说吗?她还没有选定这本的投稿报社呢!对了,《魅力巴黎》下个月有纪念刊,珍妮一定会参加的。”

    “纪念刊?”

    “剧院老板的最爱,同时也是新人成名的最快途经。”

    “略有耳闻。”爱德蒙给圣奥雷诺区送货时,就碰上些剧院的老板挑挑拣拣着各大刊的短篇合集或特别刊,纪念刊。这么看,珍妮还是挺幸运啊!一投稿便遇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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