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3页)

    似乎是发炎了,右耳的耳洞和手腕的纹身都在隐隐作痛。上周末路过纹身店,他停顿了一会儿后走了进去,两个小时后出来,手腕处多了一朵小小的黑色玫瑰,花芯艳红。

    他无法解释那一刻鬼上身般的驱使感来自哪里。

    他从小就是好学生,漫长的学生生涯中,他只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第一件是在初一,他帮同学摘抄好好词好句,一周赚了好几百块钱。被班主任拎去办公室罚站并通知家长。很快,上周末没来看他的贺开火急火燎地赶来,摸了摸他的头发和后颈,告诉他,没事。

    第二件是在高一,就在广播通报批评xx班的xx同学染头发后,他做了比染头发更严重十倍的事情——纹身。这简直是罪无可恕,罪大恶极。他期待着班主任发现,然后被请家长。

    可班主任只是把他叫到办公室,温和地说:“小陆啊,你成绩好,压力也大,适当放松是好事。以后你有什么事都随时可以来找老师,你存一下我的私人号码。”

    那天他踏着初夏的碎叶在操场走了十圈,心想,过了今晚他就满十六岁了。在早些年,十六岁便已经算是成年,成年后便不能再软弱。

    手腕上的纹身他会留着,永远留着。每看到一次,摸到一次,都是在鞭笞那个曾经软弱的他自己,以此为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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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烈日高悬的炎炎夏季里,高一的暑假开始了。和贺开一通不痛不痒的通话后,陆什留在了学校,和许逸飞一起打工。

    许逸飞机灵,能干,嘴甜,见缝插针地寻找各种赚钱机会,白天去奶茶店和餐厅帮工,晚上给初中小孩补习,凌晨还要去守个店铺。陆什跟着他一起干,每天顶着黑眼圈累得半死不活,一沾床就能睡得天昏地暗。与此同时瘦了好几斤,原本还有些婴儿肥的脸变得棱角分明,越发凸显优越的骨相。

    二十多天便赚够了一整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工作狂许逸飞总算松了口气,喜滋滋地把到手的工资存好,提议道:“反正也没事做,我带你去我老家玩吧?”

    陆什:“老家?”

    “在乡下,很偏僻,但很好玩。”许逸飞眉飞色舞地比划,“能上树摸鸟蛋,下河摸鱼,有一大片野生桑葚,吃到饱。”

    陆什没什么所谓地点头:“行。”

    坐上一辆沾满灰尘年久失修的破客车,在哐当哐当的声音中,客车向着山区出发了。

    许逸飞把身份证抽出来递给陆什:“给,你拿着。”

    陆什疑惑地挑了挑眉:“嗯?给我做什么?”

    “我们要去的地方很偏僻,在很深的山里,要转三次车,坐两天时间。我怕你会觉得被拐卖了,所以身份证先给你拿着呗。”

    陆什笑了笑:“至于么?”

    “你一看就没去过山里。”许逸飞说,“方圆十里一个人影儿都没,电话打不通,全是树林。一旦被拐卖,这辈子就完了。就算报案也是悬案,我们县的公安局里有好多陈年悬案呢。”

    陆什确实没去过乡下,更没去过山里。他最初的记忆便是福利院灰色的高墙,后来贺开每周带他去玩,去的都是繁华的大都市,金碧辉煌的场所。

    他颇有兴致地问:“被拐卖会怎么样?”

    “会干活儿,一辈子干活,你认识的人再也找不到你。”许逸飞说,“不是吧兄弟,我咋觉得你还挺感兴趣?”

    驶过洼路的客车被震得上下晃荡,陆什调了调腰间安全带的松紧,无所谓地说:“那也挺好的。”

    夏日的山里凉快极了,许逸飞带着陆什去河里抓鱼,就地升起火堆,制作香喷喷的烤鱼。山间花草丰盛,野生的果实硕硕累累,一切对于陆什来说都是那样的新奇。

    夜里两人挤在破屋里仅有的一张床上睡觉,听着许逸飞讲山间鬼怪的故事,看着破了洞的屋顶透出的明亮星子,陆什心里有种奇异的平静,似乎此前几年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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