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第3/3页)

识字之书外,便是教学儒家经典,兼读《御制大诰》和明朝律令。

    【秦念:一个不通律法的官吏,无法成为优秀的官吏。】

    【李世民:有明法科学子相辅即可,应无需精通律法。】

    明法科,就是唐朝科举制中为大理寺、刑部等司法机构录取官吏的科目。

    李世民这么说很有道理。

    现代也没要求所有公务员先考个律师资格证书。

    但秦念设想的“法律科”也没要求官吏精通律法。

    【秦念:精通律法,是指所有具体案例都要知道该怎么判刑,但郡试的法律只需考核与百姓相关的律法管辖范围。】

    【李世民:原来如此。】

    既然只考核“管辖范围”,考核的内容就不会太难。

    这门科目的作用不大,正常的考生都能拿到满分,依旧是语文与数学……

    等等。

    李世民突然明白秦念设立这一科目的具体用意。

    通过郡试不一定能够成为大唐官吏。

    但只要想参加郡试,就一定会去学“律法管辖范围”。

    这是……以民监官?

    【刘彻:怎么还有数学?若只是算十几代后有多少宗室,需要从乡试考到郡试?】

    【朱元璋:……】

    【秦念:桑弘羊这种人才,可以通过数学考上来。数学也是能治国的大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