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第2/3页)

么叫做‘小林修车店’呢?”

    林小饱更不明白了。

    “应该叫做‘小傅修车店’才对。”

    “这是因为……”林早解释道,“结婚的时候,大爸爸答应我,家里所有东西都是我的,都会跟我姓,你屁股后面那辆皮卡车、那辆摩托车,全都姓‘林’。”

    “我也是家里的东西。”林小饱摸着下巴,认真推测。

    “你不是东西……”林早捂了一下嘴,“爸爸的意思是……”

    不过,这样一说,傅骋做人的时候,对他还挺好的。

    林早心里有些许松动,回头看了一眼铁门。

    但实际上——

    傅骋站在门后面,心底深处,隐隐约约有一个场景,浮现在眼前。

    他穿着背心,翘着二郎腿,坐在店铺门口晒太阳,有人开车过来,问:“小林修车店,你是小林吗?”

    他站起身来,对客人说:“我不是小林,我是小林的老公,小林是我老婆。”

    暗地里炫耀一下。

    ——这才是真相。

    傅骋给修车店起名的真正用意。

    不过小早应该不知道,不知道也好。

    林早把白萝卜切好,装进盆里。

    “走啦,我们上去做饭。”

    “好。”

    林小饱一个大跨步,冲到前面,给爸爸开路。

    “爸爸,我保护你!”

    白萝卜切好,肉骨头也解冻得差不多了。

    现在这个状况,炖萝卜汤,还用精排小排,就有点太奢侈了。

    所以林早打算用猪大骨,也就是猪筒骨。

    傅骋同样提前把骨头剁成几段,但上面还连着肉。

    林早把贴骨肉剔下来,放在一边。

    骨头冷水下锅,加拍扁的姜块,焯水去腥。

    等水开了,就撇掉浮沫,把骨头捞起来。

    筒骨里有骨髓,这一步要特别小心。

    其实……其实也不用特别小心!

    因为他和小饱都不爱吃骨髓,白花花的、软软的,像肥肉一样。

    只有傅骋爱吃,但是林早已经决定,不给傅骋吃了!

    林早把焯过骨头的水倒掉,洗了锅,重新接上干净的水。

    骨头再次下锅,盖上锅盖,慢慢炖煮。

    炖上半个多小时,把骨头的香气都炖出来,再加白萝卜。

    不然萝卜炖太久,会直接化开,散在汤里。

    趁着这个时间,林早把剔下来的贴骨肉加盐、蚝油和蒜末腌一腌。

    腌好了也放到锅上去蒸,算是一道菜,再快速炒一个素菜就好了。

    同一时间——

    林早在楼上准备午饭。

    傅骋就在楼下,踩着他的不锈钢床铺,站在窗口边,把下巴搁在窗台上,稍稍抬起头,聚精会神。

    在杂物间里住了这么久,小早不来看他,他一个丧尸也很无聊。

    这是他新发现的、打发时间的办法——

    偷听小早在干什么。

    客厅和厨房离得不远,丧尸的听觉嗅觉又很灵敏。

    傅骋闻到带血生肉的香气,听到锅碗瓢盆的声响。

    好香,好听。

    看来今天中午又是一顿丰盛的午饭。

    不知道小早是不是还在生气,中午还会不会给他送饭。

    实在不行,他就再从窗洞出去,去外面加点餐。

    不行,他不能吃其他人。

    身上都是其他人的血,小早会嫌弃他的。

    傅骋就这样站在窗边,安静听着林早做饭的声音。

    直到他听见熟悉的声音——

    “咔哒”一声,饭盒盖子被打开的声音。

    傅骋眼睛一亮,不由地翘起嘴角。

    小早没有生气!小早还会给他送饭!

    小早还是惦记着他的!

    小早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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