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1/3页)

    苏楠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是一株风滚草,没办法落根,也找不到自己的乡究竟在哪,只是徒劳地在沙漠里随风飘荡罢了。

    他与沈辞年擦肩而过,沈辞年稍微让了点位置,容他的身躯挤过去。

    然后他听到身后有一声温和的:“过来,我又怎么惹你了?来这,我哄你。”

    他忽然深吸一口气,心里酸涩得厉害,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

    看吧,他就说沈辞年更会哄人一些。

    他消失在风雪中,并决定不再回来。

    有的人,生来就是个竹篮子,注定打不了水。

    没关系,虽然没办法打水,但他可以装一篮子鸡蛋,每天早上煎给自己吃。

    ……

    方恪没过去,心脏在颤,但他再次拿起一杯鸡尾酒,浅紫色带着白云似絮状物的酒颜色很漂亮,灯光下像是一片璀璨的星云,品尝起来前调是蓝莓味,很特殊很不一般,后调却骤然平凡,成了一杯普普通通甚至算得上劣质的葡萄酒。

    在想明白沈辞年跟玩家会是蛇鼠一窝的一瞬间,惊艳的前调就足以落幕,后调么……

    沈辞年是这杯鸡尾酒,让他失去了品味的兴趣。

    他就这么端着酒杯,一步一步走过去,走到沈辞年面前,扬起酒直接泼在了沈辞年的衬衫上。

    “哄你爹”,他这样说,语气淡漠得不像话,“老子不需要。”

    他不需要这种虚情假意的新生,也不需要这种“楚门的救赎”,他就是一只地沟里的臭老鼠,他就应该臭着烂着这特么才叫回归天性!

    改你妈改,不改了!

    方恪一把掀翻一个刚要停摩托的路人,自己一屁股骑上去,油门拧到底。

    轰隆——轰隆——日——

    摩托车冲出去,方向……没有方向,方恪只是在乱骑。

    沈辞年还站在原地,任由酒水从完全打湿的袖子处滴落,近乎完美的温和神情再一次皲裂。

    他没有生气,不至于。

    但……

    方恪的确是好的很。

    ……

    人们常说,a市是一座三面环海的岛,一座位于北方寒冷的岛。

    方恪沿着海岸线骑行,一直骑到摩托没了油,车轮在冻住表层的沙子里深陷,他才停下这种无休止的发泄。

    其实没什么意思。

    这里原先也许的确是海,但如今它只是一大块冰。

    世界变成了一个冰柜,冰柜里的是什么?不过都是些速冻的食品罢了。

    饺子和包子有什么区别呢?好人和坏人的灵魂其实不过都是诡异的食物。

    方恪躺在海岸线的沙滩上,四仰八叉。

    泥沙上的冰化了,泥巴色的沙水渗进他的裤脚,他米白的裤子脏了,最喜欢的毛衣脏了,脖子上的围巾更是藏满了沙子,动一动就往脖子里漏。

    其实很累。

    方恪忽然想变成一只懒洋洋的寄生蟹或者一块小小的藤壶,那样可以一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对付一只腐烂的椰子或者海里的浮游生物。

    或者投入大海。

    变成一只海龟或者海蜇,在海洋里划划水或随波逐流就行,简单的大脑不需要思考人类那样复杂的问题,也不会拥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情感。

    方恪躺了很久,神色呆滞看着惨白的天空很久,才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到底为什么这么颓废。

    因为他在后悔,他后悔了,两年多前他还太小,他太天真,他以为只要他成了高玩,只要他超过方济民,他就会收获跟方济民一样的尊重。

    他以为方济民会高看他,会跟他道歉,会在他面前忏悔,会说自己对不起他和母亲。

    他以为他登上了顶峰,就能摆脱掉纨绔子弟方大少的名声,就能让a市那些鄙夷他的少爷小姐们改观。

    但,不是的。该是怎样还是怎样,他的境遇不但没有变好,反而变得更加糟糕,比原本多了数十倍的猜疑让他的所有努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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