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第13节(第3/3页)

足印。

    大个儿也踩着石头去喝水,喝完后又跳进水里来回跑了两圈才罢休。

    霍凌等它撒欢的时候也没闲着,抬头将附近的树上看了个遍,发觉其中有棵树上面生了一朵比手掌还大的白灵芝,他掂量了下高度,凭他的身高,离地丈远就能够得到,便不等去拿脚扎子,直接徒手往上爬了一段,探手摘了下来。

    白龙山里的灵芝分好几种,最值钱的当属紫灵芝,其下是赤灵芝,这之外的各样灵芝虽叫这个名字,实际和大蘑菇没区别,有些还远不如榛蘑之类的鲜蘑好吃。

    像手里这朵白灵芝,入药没什么用处,不过可以晒干存着,吃之前拿水泡开了炒肉。

    想着颜祺肯定没吃过白灵芝炒肉,霍凌把它朝后背篓子里一扔,决定接下来几日遇见了就多攒些,拿下去做喜宴上的菜。

    “汪!汪!”

    大个儿浑身沾满了水,不知疲倦地在前面小跑,霍凌手拿一根粗木棍,没走几步就敲一下路过的树干,这样搞出来的动静加上大个儿的狗叫,足以让附近的野兽不敢靠近。

    其实深山老林里,人怕野兽,野兽也怕人,除非运道差,不小心撞了个面对面,实际大多数时候都是彼此相安无事,各不相见地过活。

    眼看水囊里的水喝了个干净,霍凌终于爬到了半山腰,得见自家的山中院落。

    和山下常见的村屋一样是连排三间屋,自从这里只剩霍凌一个人,他睡东屋,西屋就给了大个儿,在里面蓄了乌拉草垫子,摆了饭盆和水盆。

    山里林密风大,几日不扫院里地上已杂乱不堪,全是外处卷进来的短枝碎叶,屋里积灰更厚。

    他转了一圈,大个儿也跟着仔细闻嗅,确定没有野兽来过的迹象,方才放心地松口气。

    直接坐在门槛上歇了两刻钟,霍凌缓过劲,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腿,起来寻来扫帚打扫院子,末了把扫出来的东西拢成一堆装进口袋,正好拿进灶屋用来烧火。

    火苗燃起,水汽蒸腾,热气一路顺着烟道通向火炕内部,徐徐烘干山间积攒的湿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