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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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一看,果然。

    一尊羊脂白玉观音像。

    仲光华小时候体弱多病,进出医院是家常便饭,妈妈于是开始拜观音。

    观音播撒慈悲,拯救世人,引导世人度过难关。

    仲光华面无表情,默默无言,将观音放回盒子里,塞进公文柜最下一格。

    他不信观音。

    观音慈悲。

    可是妈妈求了这么多观音回家,她的心却并没有因此变得慈悲。

    更不要说,观音会让他想起不好的事情。

    11岁那年,他书房的珍宝架上有一尊五寸高的黄金观音。

    那是道光年间的宫廷古董,民国时流失到西方,妈妈特意从伦敦苏富比拍下,带回国送给他。

    观音本身是纯金打造,背后的佛光是用极细的金丝拧结成型,再镶嵌各色宝石,很精致,很漂亮,即使他对这一类东西并无特别兴趣,收到的时候也禁不住一阵喜欢。

    但是终究是并无特别兴趣,刚收到时的兴奋和喜欢,很快就淡去。

    后来,那尊观音摆在珍宝架上,他再也没有给过眼神。

    若是早知道后来会惹出那种事,还不如早早地让管家收到金库里去。

    那是他认识阿芳的第一年。

    阿芳是半路来蓝屋的。

    爸爸的司机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介绍来家里做女佣,不久后结了婚。

    阿芳是那个女佣从外面带来的女儿。

    蓝屋坐落在老城区寸土寸金的中心地带,四周都是热闹的街道集市。

    蓝屋的形态,是建筑围合花园。

    仲家少爷生活起居的套房,正好在整个蓝屋的西南角,卧室和书房的窗下,常常有街上商家的孩子们嬉戏玩耍。

    仲光华从小体弱,外界的高温、潮湿、尘絮等等很容易让他生病。

    他从来没有机会出去和那些孩子玩耍。

    当然,作为蓝屋的少爷,他本来也不该和那些平民混在一起。

    并且,他站在高高的窗口,隔着洁白的蕾丝窗纱,看着底下那群小孩流着鼻涕满地乱滚的样子,也确实没兴趣。

    仲家的金贵少爷,自认是大剧院二楼的贵宾观众,而窗下的芸芸众生,全是他的演员。

    那一天,阿芳第一次来到蓝屋的时候,仲光华正好从窗口看到了她。

    心跳漏了一拍。

    仲少爷从来没见过那么可爱的小孩。

    并不是洋娃娃那种可爱。

    父母的朋友家有许多比洋娃娃更精致更漂亮的女孩,但阿芳不是那样的。

    乍一看,身体瘦小,头发干燥,十分悲惨可怜。

    可若是再看一眼,就会看到那双圆圆的眼睛。

    灵活狡猾,热情欢快,引人注目,甚至引人羡慕。

    仲少爷看着她,会想起常来窗下的那只杂毛流浪小狗。

    又脏又瘦,看起来可怜得要命,却总是自得自乐,从垃圾桶翻出一个破玩具玩上半天,还会在雨中踢踢踏踏跳起舞来。

    也许蓝屋的员工福利还算好吧。

    之后的一年,阿芳肉眼可见长了肉,个子拔高,头发也开始变得闪亮。

    而不变的是,每天都像小狗一样快乐。

    阿芳很擅长和人相处。

    明明是新来的,却和本地孩子们融合得很好。

    她很聪明,发明了许多不花钱的小游戏,带着大家玩得不亦乐乎。

    大孩子通常不愿意带小孩子玩,小孩子只好可怜兮兮跟在孩子群后面。但是阿芳总是愿意费心费力照顾那些较小的孩子们。

    孩子们之间也有派别,有时候他们甚至会为了争夺阿芳而吵起来。而阿芳总会想出办法让大家重新玩到一起。

    有时候,阿芳也会一个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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