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家乡(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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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泰来镇的南端,从酒楼二楼往南看,就是一片荒草丛生的土地。

    庄稼地多日没有人打理,已经被荒草淹没。

    再往南一点,则是泰来镇的母亲河,秀水。

    楼顶上的人,只需要监视北边,基本就能确保酒楼内的安全。

    哪怕有丧尸从北边过来,酒楼内的人都能从容的往南方退去。

    酒楼二楼内,此刻传来哗啦啦的麻将声。

    麻将声来自一个单间儿,单间内此刻有五个人。

    其中坐在靠南窗主位那里的,是一个精瘦的男人。

    男人三十多岁,脸上坑坑洼洼的,头发略长,但是打理的还算可以,不像末世一些幸存者已经完全不修边幅的样子。

    桌子上面,放了一堆的赌场筹码。

    在男人的身后,还有一个打扮艳丽的女人坐在那里,正在不断的擦拭一把警用手枪。

    另外三个位置,坐着三个男人,有的光着膀子,有的穿着背心儿,身上刺龙画虎,看着就充满了凶悍之气。

    “六筒!”

    精瘦男子打出去一张牌,然后对身后的女人道:“擦的仔细点儿,现在这枪可不像以前了,放在那里几个月都没事儿,自从下了那场雨之后,这空气肯定是有问题的,枪一天不擦,第二天就能给你生锈,三天就能锈死。”

    “知道了郑哥,保证把你的枪擦的干干净净的。”

    旁边一个光头男子突然嘿嘿笑道:“艳红呀,你是要给郑哥擦哪个枪啊?”

    几个人顿时发出一阵哄笑,一个背心男子接口:“你可悠着点儿,擦枪可以,不过你这么擦下去,咱们郑哥的子弹怕是不够用了。”

    “碰!”

    叫郑哥的精瘦男子碰了牌,又打了一张,然后才开口:“你这狗眼看人低的东西,还拿末世之前的老眼光看你郑哥呢?现在郑哥的子弹充足,火力那是杠杠的,是吧艳红。”

    叫艳红的女人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显然并不是很乐意接受这群男人的调戏。

    光头男人对郑哥竖起大拇指:“郑哥,要说有本事,还是你有本事,咱们可都是从小玩到大,我们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够跑的这么快?动作这么迅速了?上次看你跑的速度,好像都差不多能破世界纪录了吧。你有这本事,以前怎么不去参加世界运动会,拿个金牌回来呢?”

    郑哥笑笑没有说话,他什么都可以和这些兄弟们聊,但是唯独这件事情不行。

    说来也巧,郑哥的名字叫郑克江,是泰来镇治安所的一名临时工。

    末世爆发之后,到处都是大乱,最后治安所只有郑克江一个人活了下来。

    他拿了治安所的两把枪,开始在末世之中艰难求生。

    仗着有枪,他开始抢夺物资,别的幸存者不敢惹他,他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一次外出的时候,他被一头厉害的女丧尸盯上了。

    女丧尸奔跑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即使他拿着手枪,也是打不着丧尸的要害。

    幸好他是骑着摩托车,才算逃过一劫。

    郑克江也是肯动脑子,后来找到了一个野外的蓄水池,做好伪装,将女丧尸引到了里面,才算是干掉了她。

    杀死之后,他在其脑子里面,发现了一颗亮晶晶的东西。

    郑克江向来是个胆子大的,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他吞掉了女丧尸脑子里面的晶体。

    他活了下来。

    之后,郑克江就发现,自己变强了太多。

    原本要13秒多才能跑完的百米,他现在只要8秒就能跑完。

    这个速度,将原有的世界纪录都提高了许多。

    一跳接近两米,反应也快了许多。

    凭借这一身的本领,加上手里的枪,郑克江慢慢的闯出了今天的局面,成为了秦州市的一个小生存基地的首领。

    说是小基地,也确实够小,现在他手下的武装人数,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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