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第2/4页)

使鞭子?

    沈百终道,父亲教过我如何刑讯。

    哦?

    意思就是,叫人很疼却不见血,见血却不十分伤及身体,或者既见血又伤到筋骨。沈百终道,这些技巧对付江洋大盗没什么用,对文武大臣却很有效。

    宫九的眼神亮了亮,沈百终的话他是一句都没听进去,他若是有想要的东西,总是会想尽各种法子去得到它,路上不论发生什么,都绝不能阻挡他,就算是爬,宫九也要爬到自己喜欢的地方去死。

    一想到这里,他的脸就又开始红。

    沈百终看见他的样子,马上站了起来,向后退了两步,想去拿鞭子,又觉得不对,手伸到一半又放下,无奈道,我只答应了一次。

    宫九道,对。

    所以你不必再看我。我是个言出必行的人,而且绝不会被人骗的。

    他又强调一遍。

    宫九笑了,道,没错。

    沈百终满意地点点头,从窗户翻出去,道了一句晚安,就去睡了。

    第二天天气晴朗,阳光也不错。

    沈百终刚起床,正在吃早餐,宫九就敲门进来,说要带他出去。

    沈百终嘴里还咬着包子,问道,去哪里?

    宫九露出一个很奇怪的微笑,去见吴明。

    他派人来找你了?

    对。他简直是迫不及待地想到中原去。宫九淡淡道,我总认为一个人的身体可以影响神智,他虽以为自己不会像当年的东方不败一样发生变化,旁人却已可以轻易觉出他的不同。

    你的意思是吴明已变得急躁?

    宫九道,不错,他十六岁时就可以名动江湖,却偏偏选了这么一个岛屿隐居下来等待机会,一等就是几十年,这样一个人,难道你能说他不谨慎么?

    他不仅谨慎,还很有耐心。

    是,所以他变了。

    沈百终道,他不应该变得这样快的,也许葵花宝典本身有一些问题。我认识一个也练这门武功的老人,他的性格就已越来越孤僻阴郁。

    这门武功乃是大内所创,你确实该更了解一些。

    练这门功夫,若真的需要挥刀自宫,就说明常人的经脉根本对不上它的内力运行。经脉若是不全,人就难免出点问题。

    可是就算他的人有了问题,他的武功的确精进了很多,即使是我,也早就看不出他的深浅。

    半分也看不出?

    半分也看不出。

    那好,我们必须小心一点。

    嗯。

    吴明是一个看起来很和气的老头子,而且脑袋上的头发已消失了大半,所以不仅是个老人家,还是个秃头的老人家。

    这一个特征,让他看起来更像是普普通通的老人,好像随便就可以在街边抓到十几个。

    除了这一点,离宫九上一次见到他,吴明竟又有了新变化。

    他的脚上竟然套了一双红鞋子。

    吴明发觉宫九在看自己的脚,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你回来了。

    宫九一出门,就又变成了冷酷的冰棍,闻言道,你什么时候成了公孙大娘的姐妹?

    你说的是公孙兰?

    不错。

    吴明悠悠道,我并没有成为红鞋子的一员,她们只要女人的,何况她们岂不是已被关在诏狱里名存实亡?

    你不要告诉我,你是喜欢上了红色。

    吴明微笑道,不错,我突然发现红色是这世上最好看的颜色。

    宫九冷笑道,你原来告诫我,杀人的人最好喜欢黑色,现在你莫非已成了善人?

    自然不是。我只不过成了太监。吴明叹了口气,慢慢道,我本以为做太监是很容易的事,可是我近日已开始掉胡子了,就连衣服,也总想要穿些花花绿绿的,亏待自己是不好的,可穿红衣服更不好,所以我只有给自己买一双红鞋子。

    宫九笑了,那么你还真是受委屈了。

    倒也没有。吴明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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