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第3/4页)
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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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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