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6)(第4/4页)

着笑逐颜开的萧彧,脸上还沾了一点黑灰,却丝毫不影响他神采飞扬。这段时间萧彧的努力他都看在眼里,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弱的少年体内竟蕴藏着如此坚韧的毅力,真是令人刮目相看,那么多人将他簇拥在中间不是没道理的。

    闵翀微微勾起嘴角:看到了,恭喜!

    萧彧嘿嘿笑:我的海上丝绸之路又近了一步,以后就要辛苦闵当家啦。

    闵翀微微点头:嗯。

    正在厨房里忙碌的鱼儿听见动静出来了:郎君,这次烧好了吗?

    萧彧大声答:这次烧好了。

    真的啊?鱼儿兴奋地跑过来,捧着他手里的瓷碗,翻来覆去地看,果然是碗,虽然有点丑,但还是烧成了,郎君你真厉害,这个碗拿来干什么呢?

    萧彧说:我打算拿来给小幸运当饭碗的。小幸运是他养的那只豹猫,因为它很幸运被裴凛之所救,萧彧给它起名字叫幸运。

    这时练完兵的裴凛之从外面回来了,一眼就看见了鱼儿手里的碗:郎君,成功了?

    萧彧看见他,顿时笑弯了眼:对,这次终于成功了,你快看。

    裴凛之快步跑过来,拿过鱼儿手里的碗,这个碗颜色发黑,因为釉里掺了草木灰,釉色还不均匀,并且釉面凹凸不平,但的的确确已经是瓷碗了,裴凛之说:郎君,这个碗给我吧。

    萧彧笑:你要这个干什么,我还打算给幸运做饭碗呢。以后给你烧好的。

    裴凛之脸色变了变:我就要这个,这是郎君烧出来的第一个瓷碗,意义非凡。鱼儿替我拿去洗干净,放好了,告诉所有人,不许用我这碗。

    好的,裴郎君,我记下了。鱼儿接过碗,拿到厨房去洗刷。

    其实他不说也不会有人拿,因为是分餐制,每个人吃饭的碗都是固定的,且都是自己吃自己洗的。就是担心家里来客人了,厨房里忙碌的人将这碗拿去给客人用了。

    萧彧哭笑不得,这不是过是自己的实验品,做得并不好,只能算个勉强成功的产品而已,但他执意如此,还让人挺感动的,凛之永远都是最支持他的人。

    从这天早上起,裴凛之就开始用这只碗吃饭了。家里人基本都在用椰子碗吃饭,只有裴凛之端了一个甚至都不算圆润的瓷碗在吃饭,真正做到了特立独行。然而他却浑然不觉,饭吃得特别香。